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1、2009年3月3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证券时间”栏目播出了关于对本公司新能源客车项目进展情况的调查。
①公司与世博会组委会相关合作单位签署了技术合作框架协议。
②公司预计2009年生产销售新能源客车200到300辆,如计划完成公司将增加约3亿的销售收入。
2、近日公司从《21世纪经济报道》中了解到有关中国重汽集团欲通过收购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重组中通客车的分析报道。
二、澄清声明
公司针对上述情况说明如下:
1、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证券时间”报道的关于对本公司新能源客车项目进展情况的调查情况属实。报道真实反映了公司目前新能源客车的研发销售状况、遇到的困难及面临的机遇。新能源客车的研发符合汽车行业振兴规划的战略要求,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自2006年开始承担国家科技部下达的“串联混合动力客车整车开发”和“奥运用纯电动客车整车研发”两个863研发项目,并于2008年顺利通过了鉴定。公司开发的奥运纯电动客车有5台成功地服务了北京奥运会。
关于传闻①,情况属实。公司与上海世博会技术合作单位上海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华”)于2008年6月3日签署了“环保型纯电动客车底盘项目合作协议”,以上海瑞华纯电动客车驱动控制系统和本公司电动客车底盘为基础,合作生产公交型12米二级踏步纯电动客车底盘,共同开拓电动客车市场,争取为上海世博会提供服务,目前双方正在开发两台样车,但尚未与上海世博会组委会任何部门签署供货协议,公司能否最终成为世博会供应商还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传闻②,公司计划2009年生产销售200到300辆新能源客车的情况属实,2009年公司围绕国家“十城千辆”的试点,计划全年生产销售200到300辆新能源客车,约占公司2007年销售客车总辆的3%到5%。如计划能够完成,将会实现2到3亿的销售收入。该类型客车相对其他类型客车在产能、销售上基本没有替代性。但仍存在着市场对新能源客车的认知程度、赢利空间大小等不确定因素。
2、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欲重组本公司的传闻,公司已函询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并已得到书面确认,该传闻不属实。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均未与中国重汽集团就股权转让、重组等事宜进行过筹划洽谈,也未签署过有关意向、协议等文件,也未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相关事项的通知。本公司及上述两公司对此郑重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会就上述事项进行筹划。
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就上述事项也咨询了山东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并未筹划此事,该传闻不属实。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承诺:本公司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经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公司2008年度经营业绩相比2007年度未有大幅变动。
3、公司2008年共销售混合动力客车20辆,由于产品正处于市场推广期,赢利水平与公司生产的其他普通客车大致相同。
4、新能源客车与普通客车在结构和动力系统方面有较大差异性,在节能和减排方面也有较大改善,这些是普通客车所不能替代的。新能源客车与普通客车的替代性并不明显。新能源客车作为高端产品只能在全国获得补贴的13个城市中推广。在公交客车市场上占有非常有限。对现有市场不会有太大冲击,基本上没有替代性。
目前,公司已有4个混合动力客车和1个纯电动客车获得国家汽车产品公告,并拥有11项国家专利技术,已具备了千辆以上的生产能力。该产能经合理组织不会对现有普通客车的产能造成太大影响。由于公司该产品销售价格未定,毛利率水平尚不能确定。
鉴于以上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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