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后,一直为业界和社会公众所关注。3月20日,各方企盼已久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由国务院正式公布,《细则》明确了2009年至2011年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8大目标,并公布了11项配套措施。
《细则》指出,通过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开拓城乡市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汽车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素质;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促进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细则》重点指出,2009年国内汽车产销力争超过1000万辆。3年内通过兼并重组,将国内汽车集团由14家减至10家以内,并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培育自主品牌等。
这次公布的《细则》以提升车市信心为目标,提出200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力求超过1000万辆,未来3年销售增长平均要求达10%。同时优化市场结构,其中1.5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市场份额要达到40%以上,1.0升以下达到15%以上。重型货车占载货车的比例达到25%以上。
国家将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汽车产销下滑势头,确保2009年稳定增长。除已出台的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和汽车下乡政策外,国家安排的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总额,将由2008年的6亿元增加到10亿元。此外,国家还将清理取消现行限制汽车购置的不合理规定。
《细则》还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抓紧制订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例。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等。
针对二手车市场的现状,国家有关部门将建立二手车鉴定评估国家标准和临时产权登记制度,调整二手车交易的增值税征收方式并取消不合理收费。同时,大力发展专业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以旧换新、以旧换旧等汽车置换业务。
《细则》指出:通过兼并重组,形成2至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万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4至5家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8年销量排名前十位的汽车生产企业依次是:上汽、一汽、东风、长安、北汽、广汽、奇瑞、华晨、哈飞和吉利。上述十家企业去年共销售汽车782.01万辆,占当年中国汽车销售总量的83%。在前十大汽车集团中,只有上汽、一汽和东风的销量超过了100万辆。因此,国家鼓励一汽、东风、上汽、长安等大型汽车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兼并重组。支持北汽、广汽、奇瑞、重汽等汽车企业实施区域性兼并重组。同时,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高国内外汽车配套市场份额。
国家将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产品资源,开发新产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联合开发和制造《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内的汽车新产品和关键总成。
自主品牌也是《细则》的重头戏。在《细则》中,政府不仅明确了要支持自主品牌发展,而且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进一步扩大自主品牌汽车市场比例,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份额超过40%,其中轿车超过30%。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占产销量的比例接近10%。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将在技术开发、政府采购、融资渠道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引导企业将发展自主品牌作为企业的战略重点,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国内外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自主品牌。
《细则》也提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产品开发能力建设。一是建立整车设计开发流程,掌握关键和重点技术。二是提高传统乘用车的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三是建立汽车产业战略联盟,形成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
新能源汽车战略成了今年的“大热门”。按照《细则》,未来三年内,通过改造现有生产能力,形成5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的5%左右。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同时,《细则》要求各企业积极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同时发展普通型混合动力汽车和新燃料汽车专用部件。
国家也将启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贴,支持大中城市示范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此外,《细则》还要求制订《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产业化、内燃机技术升级、先进变速器产业化、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以及独立公共检测机构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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