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社会
本报记者 刘建 本报通讯员 陈颖婷 谢东旭
图为夜间行驶的土方车。
(资料图片)
这是一辆极其普通的土方车,它有着几乎所有土方车都有的通病:超载。去年11月,它飞出的车轮撞上了四名路边的大学生,造成了两死两伤的惨剧,也再次将土方车的安全问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土方车司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肇事司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超载超速的土方车依旧在上海的大街小巷穿梭着,成了威胁交通安全的“定时炸弹”。
记者近日对此进行调查后发现,土方车频频惹祸暴露出土方运输业特殊的计费方式,以及管理部门多头管理的问题。
肇事车司机自曝次次超载 长期以来,有关土方车的问题频频见诸报端。超速、车况差、乱倒渣土,在上海市道路安全十大隐患中土方车排名第一位。
“超载”成了认定张某触犯交通肇事罪最有力的证据之一。现年36岁的张某是安徽人,他承认在其从业的数年内,他所驾驶的土方车几乎次次超载。
近日,记者来到了龙华地区的一个施工工地,今年45岁的陈师傅开土方车已经3年多了。他告诉记者,他的车核载是5吨,但经常都要装7吨以上的渣土。工期紧的时候,可能还要装更多的量。
“每个司机都知道,车载的货物越少安全性越高,但我们只是车队老板雇佣来开车的,老板要求多装我们也没有办法,否则很可能被解雇。”多数土方车司机表示。
工程分包是违法根本原因 明知超载危险,为何还有那么多的土方车司机铤而走险?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土方车有着一套特殊的计费方式。
据了解,渣土运输企业基本都是与土石方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工程总包方与专业分包单位按一方土多少钱来结算,专业分包单位与运输企业却是按车次计算。已经从事渣土运输8年的刘师傅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潜规则”:由于车队老板和司机按所运载车次多少来算绩效,通常司机的绩效工资也就是按“车”进行结算。然而,车队老板和发包单位所签的土方运输协议是按"方"来计算。由于众多工程队激烈竞争,车队老板往往只能通过低廉的土方运输价格从发包方那里拿到项目。同等的土方量,专业分包单位当然希望装的车次越少越好,于是脑筋就动到了超载、少跑路、乱倒上。
对于怎样躲过相关部门对超载的监管,陈师傅显得很有信心。他说:“一般情况下,超载很难通过目测直接看出来。”他还表示,土方车司机和车队老板之间大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即使在路上因为超载、超速被交警查到了,罚款也是由车主出。如果土方车发生车祸,老板会来处理,这让土方车司机也渐渐“安心”地进行超载。
正是因为这些“潜规则”的存在,造成土方车超载现象越来越严重,由此导致的各类事故频发。
多头管理监管部门很无奈 土方车运输看上去是工地到卸点“两点一线”,但是涉及的职能部门却有近10个。虽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对建筑渣土违规运输上了“紧箍咒”,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法规却难以实施。
“目前,工程建设渣土开挖量大,正规的土方车公司的运输量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因此许多没有资质的土方车就有了一定的市场。”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工程分包是渣土车违法的根本原因。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工程款中的运输费用经层层分解后,到最后环节一般都少得可怜。这样,一些承包方就会直接使用无资质的运输公司,有资质的运输公司也会通过超载等手段降低成本。
谈到监管过程中的困难,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表示:城管对车辆没有拦车权,需要交警配合。但在车流人流集中的马路上,交警即使能拦截“灰头土脸”的土方车,但警方执法必须讲究证据。因为超载开罚单,就必须说出超载多少。这样土方车还必须送到有关部门去称重,要让每部开在路上有超载嫌疑的车辆都去称重,显然又是不现实的。至于土方车乱倒更是难以当场发现。随着渣土日常管理等事权全部下放到各区县,统一纳入废弃物管理部门,具体处罚职能则交到城管部门手上。“在土方车运输中的各类问题的监管上,城管市容部门力量是很有限的。”他认为,除了相关职能部门加重对这些车的处罚,使其增加违法成本,市容环卫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还应该和施工单位加强联系和监管,共同形成合力才能更有效地打击土方车超载等问题。
防治超载将实施“卸点付费” 据统计,2001年至2006年,上海年均产生建筑渣土约1800万吨。2007年起,进入世博会建设的高峰期,建筑渣土产生量大幅增加。
记者获悉,信息化监管将成为一条有效“出路”———在工地源头安装摄像头,确保车辆落实保洁措施;给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全程监控;在卸点实施IC卡结算,避免中途“减负”…….
从2009年起,浦东计划试点渣土清运专营———实施卸点付费,政府核定处置指导价,从源头上遏制渣土偷倒乱倒现象,并将在近期即将公布的《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强化对“世博”等重大工地渣土倾倒的规范管理。
此实施意见提出了渣土运输借鉴“生活垃圾末端付费”的方案。即由处置单位付费———清运单位将生活垃圾运到焚烧厂、生化处理厂后,将垃圾进行称重,按实际量结算。为杜绝“多拉快跑”的超载现象,新办法还规定,超过车辆核定载重的,渣土卸点不支付费用。
(责任编辑:马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