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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市民拍违法大货车 私信平安北京微博

2013年05月15日06:44
来源:新华网

   北京市交管部门鼓励市民通过拍照等形式,拍摄举报货车野蛮驾驶行为。5月份以来,北京市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持续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现在有清晰拍照功能的智能手机很普及,市民用手机拍摄大货车违法也是一种宣传教育手段。”交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照片可以通过微博发送到“平安北京”、可以反映到属地交通队、还可以打122举报违法行为。

  “平安北京”微博会将举报线索汇总提转给交管部门,市民提供线索尽量采用私信。交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向122举报大货车违法行为最直接。他强调,来自网络、电话等渠道的举报信息仅作为线索使用。

  为保证绝对权威和公正,交管部门会对所有涉及交通违法的举报统一处理,“不是说你拍照说谁违法了,交警就认定了,这只是提供一个查处的线索。”交管部门还会将大货车肇事案例、近期交通事故编成短信,通过手机平台发送给货车驾驶人,起到警示作用。

  5月14日至16日、22日、29日,交管部门将安排全市统一行动,依托交巡警联勤联动机制,围绕高速路、环路、国市道、郊区公路、联络线等重点道路,强化巡逻管控,特别是对莲石路、阜石路、京承高速、京开高速以及三、四环路等货车违法突出的重点道路提高巡控密度,及时查处各类货车违法行为。

  指挥中心利用电视监控加强对重点道路的视频巡检力度,拍摄取证。逾期未检验和已达报废标准的货车,将进入黑名单库。

  ■ 声音

  公民监督应避免手段滥用

  公民参与行政监督是否合适,几年前就引起过社会争论。

  2011年,深圳交警提出“市民随手拍治理交通违法行为”,鼓励市民拍照监督并对核实的违法线索进行奖励。政策公布后,赞扬声一片,但也引来反对意见。有声音提出,公民的执法监督权是谁赋予的?

  对于北京市交管部门提出的“公民监督”倡议,北京律师刘琳也有同样的担忧。他说,近几年,各地都曾出现类似的政策,相应的也出现了一些起诉执法部门的案例,其中争论的焦点就是行政执法部门的这种手段是否运用合法、合理。

  刘琳认为,虽然行政机关作出这种措施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程序和手段不能忽略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公民赋予行政监督权,所以公民通过公共平台所曝光的内容不能作为执法依据。此外,在公共平台发布带有个人隐私内容的信息,也涉嫌破坏公民私权。

  “执法机关的举报有正规的渠道,公民在出发点合法合理的原则上,可以通过这些渠道举报。”他认为,例如请市民拍照这种举报是辅助的管理手段毋庸置疑,但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程序对举报的情况核实,最后也要以交管局对外公布的摄像头的记录、交警现场执法记录作为执法认定依据。

  ■ 回应

  照片是线索 探头定依据

  交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鼓励市民拍照举报大货车违法行为,不同于曾经备受争议的“随手拍交通违法”活动。交管部门旨在呼吁群众参与,与交管部门共同形成对大货车违法的“高压”态势。

  大货车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不按照禁限行时间、地点行驶,违规遮挡号牌、闯红灯、超速行驶、道路遗撒等,交管部门接到了大量的举报投诉

  市民通过拍照等形式的举报,并不是执法依据,但交管部门会根据举报“顺藤摸瓜”,查处违法大货车,主要还是依靠查看大货车行驶路线的交通违法监控设备和部署交警现场执法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马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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