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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商人开警车进京被曝光 曾判无期却无罪释放

2013年06月19日16:26
来源:大洋网

  案件复查

  王海刚的实名举报还指向了忻州市检察院。其认为,忻州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行为涉嫌渎职。

  据王海刚介绍,该案从侦查阶段起,就受到省公安厅的重视,省厅经侦总队对本案做了具体指导意见。省公安厅专案组也约谈了当时的侦查人员,确认办案正确。检察院从批捕到公诉,省检察院也进行了多次审查,一审判李永军无期徒刑,省检察院向省法院提起了抗诉。

  “我们不明白了,同样的事实、同样的证据,怎么一会是无期,一会是无罪?”王海刚说。

  据忻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周永清介绍说,李永军案撤诉是该院检委会开会决定的,个人无法插手。

  周永清称,目前李永军案并未完全终结,案件正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复查。

  王海刚则称:“无论结果如何,希望办案机关能给受害人一个明确的说法。”

  正是在目前这种微妙的背景下,2013年5月2日,李永军驾驶着法院的警车来到北京办理私事。

  案件持续未了,波及了更多人士。当年斗沟煤矿老矿长赵良介绍说,斗沟煤矿被以3000万元的价格改制出让后,神池县至今收到的款项只有2000万元,还有1000万元被拖欠。而因为安置问题以及国有资产流失,被下岗分流的职工至今仍在不断上访投诉

  一位曾经负责斗沟煤矿改制的神池官员说,因为这些投诉,去年他还曾被当地纪检部门调查过。

  另一位也曾负责过斗沟煤矿改制工作的神池官员已经退休,在提起李永军的旧事时明显感到烦心,他说:“这个事以后就不要问我了。我是跟李永军打过交道,但现在也不好去评价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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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宁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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