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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木:汽车三包引焦虑对峙 勿过分担心

2013年08月05日09:29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评论员 东方木

  尽管政府相关部门为了让公众放心而密集出台了几项补充规定,但“汽车三包‘退车’概率微乎其微”、“汽车经销商认为退车没戏”、“汽车三包标准遭到质疑”等等否定式大标题,还是频频出现于各大媒体,它们把供需双方心中的焦虑对峙,当着“政老爹”的面摆了出来:一方是一贯弱势的消费者,担心权益保护法规政策的责任得不到落实,自己空欢喜一场;另一方是本该承担责任的一些主体(特别是经销商),发誓赌咒般地直陈“退车不可能”,撑死了也只能“三包”变“两包”。

  不能不说,“三包”政策的确触碰了各方的重大利益。在这场因利益分割而起的焦虑对峙中,吃亏的不是政府相关部门,信心受到灼伤的肯定是弱势的消费者;面临严峻考验的,也不只是政策公信力,更是企业诚信力。

  焦虑对峙所涉及的价值链并不复杂。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销商,最怕的当属购车后的纠纷,往往就是双输。企业最怕“刁民”,一点小事就没完没了地找,如果有“三包”法规政策为其撑腰,必会动不动就要换车、退车,这是他们最大的担心;而消费者更怕,因为他们是这个交易链条中最弱的弱者,纠纷的果子没有一个是好吃的,小事小拖、大事大拖,谁也耗不起。结果是,当事品牌形象就在交易双方防意如城、彼此互不信任中逐步畸形化,连交易行为本身也被妖魔化。

  可事实本来可以有另外的选择,因为供需双方本来是有“价值共同体”基础的——都是为了交易才走到一起。按理说,即便是公共政策没有硬性约束,在竞争环境下,确保不出现目前被纳入“三包”之中的种种“缺陷”“劣行”,是汽车消费者最重的权益底线,更是汽车制造商、汽车经销商、汽车维修商最应打心眼里看重的底线。

  必须注意的是,这两个本可以合而为一的底线,要结成真正的“价值共同体”,前提是消费者的成熟和制造商经销商维修商的负责。在现有状况下,后者的责任意识更为关键。因为,先有质量服务不合格存在,才有消费者权益保障话题。

  如果说,汽车制造商、销售者的营销目的,就是在目标市场通过创造、传递优质的顾客价值并实现利益交换的话,那么,“三包”所涉及的问题,就不应该是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也就不应该存在“不可能”——如果出厂的产品在短时间内就暴露出重大缺陷、如果关键系统部件短暂使用后就出了故障且屡修不愈、如果产品暴露出问题即便维修后还是让消费者用着根本不放心,那么,这本身就背离了所有各方的价值,难道不该无条件地用“包”来解决吗?

  因此,说消费者不成熟会导致无节制放大“三包”风险,与其说是对消费者秉性的误解,毋宁说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因果顺序有了误解。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如果不是产品和服务存在无法忍受的“缺陷”和“劣行”,谁愿意为了包修、包换、包退而去无休止地耽误工夫?

  至于对牵涉到的各方博弈的担心,则也是一些人“提三包而过敏”了。经销商不用过分担心制造商耍赖不认账,因为他们不是都信誓旦旦地要做百年品牌、做强中国汽车工业嘛;制造商不用一股脑儿地推卸责任说经销商素质低责任意识淡薄,因为那样的“老鼠屎”很快就会被淘汰;对独立维修商更是不用担心,因为他们躲无可躲;对无理取闹的极端个别消费者,不是有法律划定的约束么?

  政策面前焦虑碰撞倒是提醒我们,对负责任的、真正准备做强中国汽车工业的汽车制造商、经销商、维修商来说,“三包”政策的实施,是一次营销思想大洗礼的难得契机,也是在做大做强口号下回到经营原点的竞争动力。这样的机会,可不能因为某些别具肺肠之人的心虚、哭冤,而集体走向“责任溃坝”。

  我们有理由相信,不管有多难,政府部门都能够如期推行“汽车三包”;多数人也善良地肯定,经销商制造商即便是“三包”变成了“两包”,那也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大进步。

  焦虑终将过去。在责任面前唱哭戏、躲猫猫的少数企业,终究要在竞争大潮中被淹没。企业只有回到顾客价值的底线上来,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才是做大做强的根本。

  (本文为原创稿件,作者授权搜狐汽车版权所有)

(责任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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