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 > 汽车评论 > 汽车评论 > 产业评论

东方木:以权益的名义向“有限三包”致敬

2013年07月23日09:32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东方木

  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的汽车“三包”,已经让人仰望太久了。然而,也许正因为仰望过久,公众情绪中对它的“能量”寄予了太多的期待,以至于当它真的到来并要付诸实施的时候,不少公众表达了失望和不满。究其根由,也就一句话:为什么只是有限的“三包”呢?其潜台词是:应该把事关汽车售后消费的一切不合理都让制造商、销售商、维修商“包”起来!

  在这样大包大揽的期待氛围中,即使是作为三包重要配套文件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和补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的及时出台,对消费者最最关心的汽车三包范围和汽车产品三包的信息及争议处理有了明确界定,也不能平息一些人对该项法规立意的批评和作用的担心。

  从情感角度看,一部为消费者立旨立言的“三包”法规性政策,不能让所有消费者都满意,或者不能让消费者在所有条件下都得到无条件保护,的确是可以挑剔它的不完美的。

  我们必须承认,汽车售后领域的种种与权益相对应的“麻烦”及其处理,对中国家庭汽车消费者来说有着太高的附加敏感和太多的欺弱意味。在汽车社会来临之后,很多家庭是第一次消费私有汽车,并第一次拥有与之对应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同时也是第一次遭遇汽车消费领域的种种“麻烦”,这是消费者焦虑的重要现实背景。当这个遭遇“麻烦”的焦虑群体,成为世界最大的群体的时候——中国内地每年仅乘用车新车注册量已经接近甚至超过1300万辆。按照简单数据推算,今后每年内地至少有800万~1000万以上的家庭和个人购买新车。中国一年的这个量,几乎就是欧洲各国加起来半年的总量,相当于韩国7年左右的销售总量——中国的汽车销售者、制造者、修理者们,也将第一次遭遇世界最大的维权群体性力量。

  世界最大遭遇世界最大,必然导致世界最难;第一次遭遇第一次,必然导致期望严重不对称。所以,应该理解,为什么汽车制造者、汽车销售者、汽车维修者那么在意对“三包”的范围的限定再限定;同理,也应该理解,为什么代表消费者的政府相关部门,又要那么替汽车制造者、汽车销售者、汽车维修者设身处地地掂量再掂量。因此,在许多人眼里,即将施行的汽车三包政策法规,怎么看都像是“铁面无私”与“手下留情”相杂糅的折中之作,怎么看都是“刚性架构”与“柔性细节”相并存的权宜之计。这也许正是“有限三包”的底色吧。

  然而,同样的底色,也有人看到了这个“有限三包”法规的积极意义。

  一方面,这项法规政策可能有折中,可能只是迈出了一小步,但也可能是中国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走向、政策高度的一个枢纽性起点。借助三包法规政策,倒逼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依法经营、合规服务,是推动市场规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个有力的推手——即便在刚开始推力有限;借助有限三包法规的实施,对于促进消费者尽快构建科学客观的权益保护知识体系和行为习惯,也属开创性大业。如果连这个起点处都无法轻装出发,怎么能够走得更高、行得更远?

  另一方面,这项法规政策可能不完美,可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彻底,但也可能是当下最真实可行的。汽车三包,因受产品制造、流通和使用环境条件甚至消费者本身对权益的认知等因素影响,是一个系统工程,其责权利的配给也错综复杂。既然我们是“第一次”,既然我们是“最大”的第一次,就该允许我们起步时有不完美。世界上各类消费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也都是在边走边发现问题边解决问题中前进的么?

  平心而论,至少在目前,对绝大多数汽车消费者尤其是私人汽车消费者而言,三包——即便是“有限三包”,是守护消费者权益的新的重要力量,是普通家庭汽车消费者改变消费权益博弈中弱势的重要希望。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今天,应该对“有限三包”致敬。

  (本文为搜狐汽车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

(责任编辑:杜纪栋)
  • 分享到:
返回汽车首页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