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 > 购车_买车网 > 用车_维修_保养 > 用车指南

汽车三包退换车 购置税未满一年可全额退

2013年08月21日09:49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汽车三包规定10月1日起就要实施了,是不是暂时把购车计划推迟啊?”近日,众多有购车意向的消费者表现纠结,在离汽车三包正式实施还剩一个多月的情况下,消费者关心的退换车、质量鉴定等细节逐渐浮出水面,国家质检总局8月8日召开“汽车三包规定工作进展新闻通气会”,明确表示9月底前,正式实施汽车三包规定的所有准备工作将全面就绪。

  “新车一旦被退,涉及到的问题十分复杂,首先要考虑的是新车折旧问题,谁来承担车辆的折旧费?其次,购置车辆涉及交纳各种税费,购置税、交强险、上牌等各种繁杂手续,这部分费用如何处理?在争议最大的退换车环节,经销商的压力巨大。

  购置税未满一年可全额退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坦言:“因汽车相关税费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窗口来办理。如果发生退换车,可根据三包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新购买了一辆车,如果因质量问题,通过与经销商、生产企业商榷并达成退车协议,那么购车所产生的购置税同样可以退还给消费者。

  税费问题,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处理。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保险依据合同可退

  保险费问题,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操作,购车初期缴纳的保险费用同样可以申请退还。根据《保险法》要求,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只需收取投保人手续费,其余全部退还;保险责任开始后,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应收的部分费用,其余退还投保人。

  退换车按二手车销售

  消费者申请退车或换车成功之后,车辆通常由经销商或厂家将原车购回,但这辆车是否还可以再次进行销售?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对于三包退换车,汽车企业可以在修复之后按二手车进行销售。再次销售时应当标明该车为三包退换车,并且应当说清楚退换的原因,其后续的三包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后在购车合同中确定。

  购车前可上网查询三包信息

  为了方便消费者维权,由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组织建立汽车三包信息系统,将在本月底启用,其中包括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三包网站。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玉忠称,在汽车三包国家网上,各家用汽车生产者将公开车型信息,销售和修理网点信息,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这意味着,未来所有家用汽车的三包相关信息均可在该网查询。

  “三包政策执行后,消费者在购车前和发生三包争议后,可通过这一平台查询到所有家用汽车的三包及担保信息。比如雨刮器等易损耗件,各家厂商的保修期可能不同,由于在这一信息发布平台上统一公示,消费者买车前就能了解到,并能方便进行不同品牌间的对比。”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这样说。

(责任编辑:多玛)
  • 分享到:
返回汽车首页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