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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国十条"死磕PM2.5 专家提两点担忧

2013年09月13日07:3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李彪

  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之后,昨日(9月12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国十条”),明确了未来5年大气污染防治的治理目标和重点治理措施。

  “大气国十条”提出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对于造成大气雾霾最主要成因的煤炭消费,“大气国十条”明确指出,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PM2.5指标趋严

  “PM2.5是计划的重点。”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去年2月,国家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 (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一场关于PM2.5防治的“攻防战”,其实上早已打响。2012年12月,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0年下降6%,全国其他重点区域的PM2.5年均浓度要下降5%。其中,北京PM2.5年均浓度的下降比例要求最高,为15%。

  骆建华告诉记者,相较而言,“大气国十条”的指标比“十二五规划”更严,对于未来整个大气质量的改善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骆建华也提出了两点担忧:一方面是目标以2012年数据为基准点,而2012年我国才开始试点监测PM2.5的数据,全国是否存在较完整的数据作为支撑存在疑问;另一方面是污染物的排放量需要和空气环境质量挂钩,“大气国十条”没有提到相关的模型关系,能否在保证降低污染物浓度后实现天气质量目标存疑。

  “剑指”煤炭消费

  有业内人士表示,我国以煤炭消费为主的能源结构,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大气国十条”要求,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骆建华认为,65%的目标意味着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煤炭消费总量还将继续增加。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重点区域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这是之前政府在总量控制上不太愿意提到的承诺,对煤炭总量控制而言,已经是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大气国十条”同时提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大气国十条”明确,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大气国十条”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五、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 “两高”行业项目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制定完善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十、明确各方责任,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责任编辑:翟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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