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4点多,南京四条巷和仁寿里路口,一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撞在一棵大树上,受损严重。警车怎么会撞大树?这是所有人的疑问,而真相却出人意外。当天晚上,这辆警车载着民警到游府西街救助一名醉酒倒卧路边的男子,哪知这名男子竟将警车开走,狂奔600多米,从而制造了这起事故。一直到昨天下午,这名男子酒才醒,但对于自己的行为却表示已记不得了,只记得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吃饭,他喝了两斤左右的白酒。目前,这名男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通讯员 秦公轩 实习生 张华玉
现代快报记者 陈志佳 陶维洲
在拍警匪片吗?
警车撞到树上
沿途护栏横七竖八
昨天凌晨4点左右,现代快报96060热线接到市民报料,称一辆警车在文昌巷撞到了一棵大树上,不知道什么情况。现代快报记者立即赶往现场。
虽然已是凌晨4点多,但刚走到文昌巷巷口,现代快报记者就远远地看到,在四条巷和仁寿里路口闪烁着警灯,还有不少围观的市民。而顺着文昌巷一路向四条巷方向走,沿途护栏横七竖八、散落一地,显然是被车子撞过。难道,这也是那辆撞树的警车干的?
走到事发地点,几位民警已经将一个身高1.8米左右,很是壮硕的男子控制住,而那辆肇事的警车,此时已经面目全非。警车的车头抵在一棵大树上,前引擎盖高高拱起。警车车头前还横着一辆白色私家车,这辆车的车尾同样受损严重,后保险杠几乎脱落。
家住仁寿里的倪女士事发时正好出门上早班,目睹了事发经过,“老远我就看见这辆警车冲了过来,然后一头撞在这辆车(白色私家车)的屁股上,然后又撞上了大树,警车的车尾还差点甩进了店铺。”
在倪女士的指引下,现代快报记者绕到警车的后方,发现警车的车尾已经几乎冲进了这间路边的百货店,百货店的卷帘门几乎报废。而警车后排的所有车窗玻璃全碎了,地上一片狼藉。
醉汉倒路边
民警赶来救助
警车怎么会撞上大树?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秦淮警方得知了事情的真相。让记者意外的是,开警车的并非民警,而是在现场被警方控制的壮硕男子史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要从距离事发地点600多米的游府西街8号说起。昨天凌晨3点半,南京淮海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游府西街8号门口,有个人酒喝多了,跌倒在地,需要民警救助。“当天正赶上降温,室外相当寒冷,如果不及时救助,醉卧路边的醉汉很可能冻死冻伤。”出警的民警介绍,接到报警电话后,他就立即带着保安开警车出警。而这辆警车,就是那辆撞大树的警车。
当民警赶到现场时,醉酒男子正躺在游府西街马路中间,身旁全是呕吐物,他正是史某。民警将车子停在路边,熄了火,然后和保安一起下车去救助他。
醉汉居然
抢走了警车
但史某醉酒后并不老实,当民警去搀扶他时,他并不领情,一直在挣扎。民警和保安两人好不容易将他控制住,准备将他弄上警车,送到医院救治。
不料,就在上警车的时候,史某突然发了狂一样,不仅开始脱衣服,还将自己脖子上的金项链扯断,远远地扔了出去。民警赶紧去帮史某寻找项链。
而就在民警离开后的几秒钟,史某挣脱了保安的控制,一下钻进了警车的驾驶室,找到钥匙,发动了汽车沿着游府西街往文昌巷方向开去。民警和保安都有点措手不及。“快追!”两人随即向史某追去,同时向秦淮公安分局指挥室报告。分局迅速调集警力对史某进行追赶拦截。
眼看着史某驾驶着警车歪歪扭扭地越行越远。这时,正好有一辆出租车驶过,民警立即拦了车子进行追赶。
狂奔600多米
撞树才停下
民警在后面追,史某开的警车却越来越疯狂,一路上不断撞到路边的隔离栏。好在当时还不到4点,路上没什么车辆和行人,所以史某并没有撞伤人。
史某驾车沿着游府西街驶进了文昌巷。很快就走完了这段500米长的路。文昌巷下去就是仁寿里,但路幅小了很多。史某也不知减速、变道、闪避,一下就冲了过去。车子撞上了路边停放的白色轿车,然后又撞到了大树上。前面停住了,后轮却没有立即停下,在惯性的作用下,一甩尾就撞到了路边的那家百货店,这才停了下来。
从事发地点到仁寿里路口,史某开着警车狂奔了600多米。看到警车停下,民警立即上前将史某从车里拽了出来。而此时,支援的警力也已经赶到,大家一起将史某牢牢控制。此时的史某眼神迷离,早已人事不知。
后果相当严重!
醉酒男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刑拘
史某被带回派出所后,一直处于醉酒状态。直到昨天中午时分,他才悠悠醒转。面对民警,他显得一脸茫然,对于自己曾做过的事表示一点都不记得了。民警随即给他看了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下的他醉酒后的丑态,这时他才低下了头。
史某交代,前一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新街口聚餐,他喝了两斤左右的白酒。饭局一直到深夜结束,之后几个朋友就各自散去回家。对于后来自己怎么到了游府西街,又怎么抢了警车,史某表示记不得了。
史某被带回派出所后,民警就抽取了他的血样送去做酒精含量测试。昨天晚上,血检结果出来,史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263.6mg/100ml,已经远远超出了80mg/ml的醉驾标准。
昨天,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史某实施刑事拘留。“史某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民警表示,虽然没有撞伤人,但车辆的损毁、店铺的损失、路边护栏的破坏,这些损失算下来也是一笔不菲的费用。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焦点
当晚一同饮酒的人
是否需要担责
同桌喝酒的人没有将醉酒的朋友安全送回家,从而导致朋友发生意外,大家都要承担责任。这样的案例现代快报曾多次报道。那么在史某“抢”警车这一事件中,和他一同饮酒的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项斌表示,如果当晚与史某一同饮酒的朋友明知他酒量不够,仍执意劝酒,这些人也同样需要承担责任。此外,他已经喝醉,同桌人有照顾的义务。如果没有将对方送至医院、安全送回家中,而导致发生车祸等意外,同桌人也有一定的责任。
同时,对于史某的行为究竟涉嫌何种罪名,项斌表示,“史某醉酒驾驶,肯定涉嫌危险驾驶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项斌说,而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还要看此案中相关的细节,可能性也很大,具体要看法院最后审理的结果。
延伸
两个月三起
“醉汉车闹”事件
包括这起“醉汉抢警车”在内,两个月来,南京已经发生三起类似事件。
12月10日凌晨,南京一的姐的出租车被一名醉汉开跑,幸被警方及时拦截,没有发生事故。事发后,交警部门调查发现,驾车男子吴某无证驾驶,而且体内酒精含量超过200mg/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交警已经多次通知吴某到交警队处理此事,但他却不肯出现。吴某涉嫌危险驾驶,如他仍不到交警队处理此事,警方将依法对其上网追逃。
11月5日晚上,一位醉汉下了出租车后,竟开着一辆压路机进了南京雨花台区一小区内,撞坏了多辆停在路边的车。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名被检察机关批捕。
三起“醉汉车闹”事件,为何警方定的罪名却不同?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现在仅仅是警方提请批捕或检方批捕时所报的罪名,最终涉及哪一个罪名还要等法院的最终判决。
朋友聚会,小酌即可,像史某这样喝大了闹事,不仅伤身还犯了法,朋友之谊也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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