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安然 孙莹 本报昨日就路内(咪表)停车场上缴财政资金的数据不透明提出进一步质疑。广州市财政局昨日回应,道路自动收费停车泊位每年上缴市区两级财政大约2800万元,但这笔财政收入“用到哪里去很难回答”。
据《广州市2010-2012年路内停车场经营成本明细表》,路内停车场经营企业须缴纳“行政事业收费”,一、二类地区路内停车场过去三年的“行政事业收费”均为245.83元/月·车位,三类地区停车场三年平均87.38元/月·车位。而两家咪表经营企业均表示,路内停车场企业须分别向市财政和区财政缴纳道路经营权使用费和占道费,中心城区每个车位每年收费标准为经营权使用费2800元,占道费2400元。
成本监审报告中的“行政事业收费”标准与企业公布的缴费金额数据掐架,昨日,物价部门的成本调查队和两家经营企业均未能就此给出解释。
南都昨日就数据掐架和咪表车位上缴财政资金用途向市财政局提出疑问。市财政局回应称,广州的咪表车位道路经营权使用费2013年收入为1346万,每年收入都差不多,而各区的收入大概是1400万左右。由于这笔钱不是专款专用,收入以后直接进入财政大盘子,纳入一般财政收入,与其他收入一起统筹使用,所以很难回答钱“用到哪里去”。
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
咪表停车费应“先晒家底后听证”
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日前一直追问咪表车位上缴财政资金去向,昨日得知财局回应后,他表示“统计口径不统一”仍存在很多疑问。他认为,广州停车场调价听证会应分两部分举行,一部分是政府资源的停车场,包括占用道路资源的路内停车场、公共事业设施停车场等;另一部分是非政府投资的停车场,如商业配套和住宅停车场。
“要涨价就先给出调研数据,要听证就先摸清家底”,曹志伟请求公示的数据和“家底”,包括摸清全市合法路内停车场数量、分布位置;路内停车场经营企业每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路内停车场缴纳的“行政事业收费”应列入财政专户,在市、区政府每年财政收入预算中公示;路内停车场上缴资金的用途。
广东商学院原副院长徐印洲:
停车费涨价财政要透明
广东商学院原副院长徐印洲的意见跟曹志伟比较一致,他认为,如果停车场要涨价,政府必须同时说明,多出的钱有什么用。他提醒说,政府在涨价的同时,必须财政透明,这些收入的钱只能有一个用途,就是改善交通或者提供涨价区域的停车便利。
|
E电园纯电皮卡是啥妖孽
E电园试北汽纯电EU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