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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耗新政 仍需要考虑自主品牌的生存发展

2014年05月16日09:14
来源:搜狐新闻客户端自媒体 作者:崔东树

  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此次政府对车企的油耗管控力度超强的增大,这对车企发展带来较大影响。严格管控的思路肯定很好,但力度超强,对发展中的自主品牌压力过大。

  1、社会责任压力

  政策明确:对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将进行公开通报。这样的通报的压力是差异化的,有些企业会很在意,尤其是国企还是很在意政府的点名批评的,毕竟是国企政绩考核要有社会责任项,因此很多大集团的核心自主也要考虑如何实现产品线的完善,不能只挣钱。前期的广汽奇瑞合作就是想把经济型低油耗车型引进,改善油耗指标。

  2、新品发展受阻

  政策明确: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暂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GB27999-2011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

  独立车企需要找出路,很多民营车企如果未来不能申报新产品,必然逐步边缘化,因此他们也要找大集团合作或兼并重组。

  大集团自主倍感压力。这是很要命的政策压力,很多企业就是想多投产SUV车型,实现产品线的高端完善,北汽、广汽一汽的核心自主都是对SUV的产品投放力度很强,尤其是传祺GS5\奔腾X80的市场表现特别好。但这些企业都有油耗压力,大集团需要有效组合旗下子公司的产品。但一些大集团自主品牌起步较晚,近两年逐步寻找到SUV的发展捷径。

  建议:我认为现在的油耗新政应该对这些品牌有个缓冲期,让这些新成立的自主企业知道如果第二年也达不到就要停止不达到三阶段车型的公告申报,提早进行产品布局调整。

  3、扩产管控难度很大

  政策明确:新建乘用车生产企业和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类生产乘用车、扩大乘用车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应提交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划,不能达标的需进行方案调整。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企业的项目,暂不办理。

  现在的车企很多都是有地方保护,发展新基地和 扩充产品类别是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共同目标。而大集团自主的油耗不好,真是因此而不让扩产,多方的游说将难以招架。而合资企业的油耗基本都达标,很难管住合资扩产。

  4、针对现有产品的管控强化

  政策明确:燃料消耗量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将以适当方式纳入新修订的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并予以实施。

  政策明确:对于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不履行达标承诺的乘用车企业,在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将加强监管。

  这两条似乎可以组合解释。油耗指标成为强制性标准,则企业生产或进口车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不符合的就不能生产或进口。这就掐死了进口高油耗车型的大批量进口的机会。

  对于不达标企业的加强监管将使这些企业和进口商的运行有一定影响,尤其是海关审核等的复杂性会阻碍进口车的进口节奏。

  建议:对进口车的不达标情况有较明确的处罚方式,否则实际中不好把控。

  5、统一核算很复杂

  政策明确:同一汽车生产集团公司下属有多个独立法人乘用车生产企业,且集团公司对这些企业具有实际管理、控制权,经集团公司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可作为一个核算主体统一核算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其他企业申请成为一个核算主体的,参照上述条件。

  这条规定虽然有很大争议,但也有合理性。有些企业本来就是可以看做一个企业,分成很多独立法人没有太大必要,也不利于企业统筹布局产能。尤其是很多企业越来越大,其生产基地遍及全国,在很多地方需要设立独立法人的单位,这些基地还是专业化生产的,必然其中有一些基地的油耗可能超标,组合较合理。

  但也有一些企业由于历史原因的打包范畴过于宽广,一个企业法人概念下有很多企业,既有合资企业,也有自主,这样的独立法人企业也是难以统一的。但政策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

  总之我感觉这次油耗管理是新政是力度超强的,也是较合理的。但对自主品牌新车企要给一个公告目录的缓冲期,让他们提早了解政策预期,实现产品规划的提早调整,突然不然这些企业的新品上市太残酷了。

  (来源:崔东树)

(责任编辑:黄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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