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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立军:破除垄断存在的土壤才能标本兼治

2014年08月18日07:57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何立军

  在豪华汽车品牌纷纷下调部分零部件和整车价格后,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并没有终止的迹象,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中端品牌广本、广丰也下调了部分零部件价格,上周宝马5经销商受到处罚。

  随着调查的深入,国内汽车行业还将继续震荡。

  其实,不只在汽车行业,在奶粉等消费领域同样存在着垄断行为,这些企业此前也受到了处罚。垄断行为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汽车行业也不会例外。这次反垄断调查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车企和经销商的非市场行为,但能否彻底消除垄断行为则很难说,而且效果能持续多久同样难以预料。而垄断切切实实影响了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利益,消除垄断行为将是一个长久话题。

  要消除垄断行为,首选是建立反垄断机制,也就是要有顶层设计。2008年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为反垄断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具体到汽车行业,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大多数消费者对垄断行为了解不深,普及垄断知识十分必要,要让消费者认识到什么是垄断行为,其哪些利益受到了损害。当然,并不是要求每个个体都需要精通法律,而是能对垄断行为有一定的了解,有意识借助投诉渠道维护权益,而处罚机制是推动上述行为最好的助推剂,处罚也会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反垄断也要继续加强市场自身的调节能力,这是最主要的,反垄断的目的就是将市场还给市场。垄断行为的产生既和市场竞争不充分有关,也与自由竞争受到非市场因素的阻碍有直接联系。譬如饱受诟病的4S店零部件价格,主要是车企控制了进货渠道,这一过程缺少竞争,零部件价格不会受到太多市场因素的影响,更多是被厂商的利润考虑所左右。欲打破上述环境,只能取消车企在零部件供应时的垄断行为,允许更多类别的零部件进入维修领域。

  在整车销售领域同样如此。产生垄断问题的一大根源是2005年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赋予了车企太多的非市场权利。《办法》出台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市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行业的发展,其已助长了垄断行为,市场自由竞争受到伤害。同时,在《办法》的保驾护航之下,车企牢牢控制着经销商网络,汽车市场的自身调节能力减弱,而破除垄断的根本方法是增强市场活力。不难发现,矛盾点集中在《办法》本身,修改《办法》已成为健全汽车市场的主要节点。有法律方面学者介绍,《办法》和《反垄断法》冲突的地方,实际前者都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后者属于上位法。

  修改《办法》虽然会给汽车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但可以加速车企和经销商的整合速度,从而夯实国内汽车行业发展的基石,增强市场活力,更有益于国内汽车行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翟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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