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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黄标车提前淘汰 最高补贴3万元/每辆

2014年09月03日08:39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李直建

  昨日,市环保局向媒体公布了《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2014-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2015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报废重型载货车,可获取每辆30000元的最高补贴。此后第二阶段的补贴标准则有所降低。三轮汽车、摩托车,财政供养 单位的黄标车均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据市环保局介绍,《方案》明确了淘汰黄标车的补贴范围:学生接送车补贴参照《东莞市校车财政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实施补贴;公交车参照《公交 车辆淘汰更新LNG车型和财政补贴方案》有关规定实施补贴;其他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报废的,予以一定补贴。三轮汽车、摩托车不予补贴。 补贴时间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分两阶段进行补贴,申报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为准。

  符合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辆,需满足相关条件才可申请补贴。而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两个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 格标志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直接报废,以及车辆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未能保持车辆的完整性,或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的黄标车都不予补 贴。此外,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将不受理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废的黄标车提前淘汰 补贴申请。

  据市环保局介绍,车主申请所需资料包括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报废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主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验原件,要求在本市开户,需提供开户行及支行信息)。

  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或代理人)携带有关资料,将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报废处理,填写补贴申报表,或委托汽车报废回收企业代办后续补贴申领手续。

(责任编辑:李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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