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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涨”变“暗涨” 汽车加价销售何时止

2014年09月04日08: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国家动真格对汽车行业进行反垄断调查后,已经有主机厂、零配件厂、经销商相继领到罚单。在此期间,陆续有汽车厂家选择下调部分产品或配件价格以应对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但多数车企无论是整车还是保养及零部件的价格均无变化,有媒体报道,一些畅销车型如奔驰G L系甚至需要加价才能买到。无独有偶,有媒体曝光,一些经销商不仅将一些车型的暗降变成了明降,还将一些车型的明涨悄然变成了暗涨。

  加价销售,有些是汽车商家炒作的结果,在茶叶界,也曾发生过这样的现象。中国人爱喝普洱茶,而普洱茶每年的总产量在30万吨左右,其中绝大部分是“台地茶”,只有1%左右是古树茶,而古树茶就成为一些商家、资本炒作的对象。有数据显示,自今年普洱春茶上市后,短短几个月时间,以班章、冰岛为代表的古树茶价格上涨已超过了五成。不少业内人士提醒,古树茶价格的飞涨中有资本炒作的因素,蕴含着价格暴跌的风险,收藏投资需谨慎。

  其实,汽车商品也一样,不管什么热销车型,只要一买回来就变成“二手车”,身价也随之下跌,收藏投资价值是没有的,而是否值得加价购买使用就见仁见智了。

  加价售车属违法行为

  车商收取加价费卖车到底合不合法?律师表示,加价售车或变相加价售车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务院价格监管法规,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取加价款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强制搭售汽车装饰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律师指出,加价售车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规定,理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再次,很多加价做法都是不开发票,这种行为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有偷逃税款之嫌。

  消费者协会指出,对于热卖车型,生产厂商和4S店一起采取“饥饿营销”,普遍采取加价提车、买车搭保险、买车搭装潢等经营策略,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消费者应坚决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执法部门应加强监管,严厉处罚这一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加价售车现象的蔓延。

(责任编辑:邱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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