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 > 汽车新闻 > 企业新闻

华菱星马汽车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公告

2014年12月05日08:33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4-035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创投”)的函告,星马创投于2014年12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15,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0%。

  本次减持前,星马创投持有38,526,946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3%。本次减持后,星马创投持有23,526,946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3%。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星马创投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上述股东减持股份变动情况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菱星马

  股票代码:6003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4年1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526,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9,202,38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324,559股。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先才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5日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11,500万元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00000048644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是:资金筹措、产业投资、资本运营,投资咨询服务,与投资项目相关的物资供应及产品销售,综合开发经营。

  星马创投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境内及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公司自身发展需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其在华菱星马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4年12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华菱星马股份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华菱星马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先才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先才

  日期:2014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张南)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搜狐汽车 | 新车 | 导购 | 试驾 | 行情 | 车型大全 | 产品库 | 经销商 | 二手车 | 车型对比 | 汽车广播 | 手机客户端 | 汽车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