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之际,中国选择在国际油价跌破60美元大关之际再度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其背后政策意图值得关注和思考。据悉,这笔收入将被用于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一次成品油消费税上涨还嫌不到位不过瘾,前几天又二次上调汽、柴油的消费税,其幅度刚好抵消了两周里国际油价暴跌幅度对应的国内成品油价下降幅度,满满当当的正能量使“九连 跌”落空,国内成品油价又被打回原点,与目前冰封寒冬一样,国人心中无一不拔凉拔凉的,从等待的希望到期望,又回重新到了失望到绝望境地………
回顾在两次成品油消费税调整之前,汽、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为1元/升和0.8元/ 升,但经过两次调整后,汽、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为1.4元/升和1.1 元/升,上调幅度分别为40%和37.5%。若以目前北京92号汽油6.63元/升价格计算,车主购买1升汽油缴纳的税费约为2.56元,其中包括增值税0.93元、消费税1.4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共计0.23元,总税负比重为38.6%,而此前汽油流转税税负为34%。不到半个月内,成品油消费税税额两次上调,此举将使新增税收收入超千亿元。
一些专家认为:成品油消费税提高带来的增收还弥补不了油价下跌带来的财政减收。增加成品油消费税对居民影响不大,私家车年均只多缴几百元…提税对外释放出中国借助强化消费税杠杆作用,实行更强硬节能减排政策的信号。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认为,目前没有形成成品油消费税和油价挂钩机制的迹象,两次提税主要还是出于减少燃油消费的考虑。此外,“消费税率会不会再次调整不好说,取决于环境的改善。”
我国的消费税是继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后的第四大税种,主要是针对成品油以及金银手表化妆品等奢侈品类产品。目前中国消费税的税基是烟、酒、汽车、成品油等14类特定商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国内消费税收入占税收 总收入的比重为7.7%。 现阶段,我国成品油价格中包含的税收包括消费税、增值税以及附加税费。除了消费税外,消费者每买一升油还要支付增值税,这部分税收在成品油从生产到消费的所有增值环节征收,相当于成品油价格和消费税之和的17%。同时,消费者还要支付以消费税和增值税为税基的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以及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而此次消费税二次上调后,增值税和附加税费肯定也会相应地水涨船高。
以前的燃油消费税由炼油企业在出厂环节中缴纳,而将来成品油消费税或移至销售环节征收,并由消费者来直接买单,老百姓的负担在增大时可油价不一定降低。另有良知的专家指出:如果昔日由炼油企业交付的"成品油消费税"全部嫁转到消费者身上,那么他们每年为此负担的支出总额可能超过2000多亿元,每年2500多亿元的“成品油消费税”将自然而然地落到广大车主的头上。事实上,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的改革,并没有改变征税过程中的税金负担格局,无论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最终都是由消费者来承担,唯一的区别只是消费者是直接承担还是通过被转嫁的方式承担。
强调这种对消费者所谓利好的因素是“理论上”的,因为存在一个非常大的变数:由于成品油从上游的炼油板块到下游的销售板块,都是处于一种垄断状态,一旦借助自身的垄断地位人为将价外税的税基抬高,所有理论上的利好都会在瞬间化为乌有,成品油消费税或改向居民征收系变相涨价。
根据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测算,汽油税收占最终零售价格的比例,中国大陆为30.46%,美国为11.22%,德国为56.92%,日本为 39.30%,中国台湾省为26.31%。然后德国的成品油税收最主要的用途就是用于道路建设,根据德国《高速公路养路费法》规定,只对12吨以上的卡车收费,其余车辆一律免费。另外,全美国平均汽油价格为每加仑2.66美元,约合人民币3.61元一升。预计美国明年将降低 23%,消费者共可省下1000多亿美元。我们在暂不考虑中国与西方国家民众存在巨大的收入反差下,一些所谓专家认为我国的汽油税收普遍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离谱谬论,根本就站不住脚。
另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若按照2013年中国原油进口量来简单计算,25%的跌幅将使得中国2014年进口油价节省超过200亿美元成本。油价每跌一美元中国节省27亿美元成本 ,2014年中国进口油价将节约250亿美元的进口成本。此外,国际油价下跌也为中国加快建设石油战略储备创造机会,中国增储抄底海外原油。
今年上半年,因受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和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三桶油”的净利润都出现下滑,但合计净利润仍高达1176亿元,相当于日均净赚 6.44亿元,而以前国际油价高企时赚得更多。 “此地无银三百两”以推动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之类的理由,不仅名不正则言不顺,而且引发国人的普遍质疑与敢怒不敢言!
眼下只因炼油板块亏损就让消费者负担“成品油消费税”,新增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公众怎么才能看出来国家对环保投入是来自于成品油提税?甚至有众多网友揣测,国际油价大跌,国内“三桶油”出现亏损,提税收上来的钱会不会补贴给“三桶油”?或挪用到其他不可告人的阴暗之处?!
根据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和税收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税收显然涉及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税收立法应该专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但长期以来我们国家税收立法状态是权力部门说了算,如此关乎民主民主重大国策没通过人大决议,仅凭的一纸文书就连续两次提高了油消税,民众诘问国际油价下降的红利去哪儿了?这不仅违背了国法而且还悖离了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精神。
在今年以来的国际油价大跌情况下,迫不及待的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真正的受益者有目共睹,不言而喻。中国老百姓口袋里可能节省下的几十元油资也抢走了,与俄罗斯人民一样成为没有受益获利的最庞大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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