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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法院公务车撞死小学生 责任正在认定

2015年11月04日06:59
来源:新京报
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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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 实习生王丹)昨日(11月2日)下午5时许,广西省来宾市兴宾区法院一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驾车撞死一名小学生。今日(11月3日)下午,来宾市多个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向新京报(微信ID:bjnews_xjb)记者确认,事故责任目前尚未认定,当地交警部门已介入调查。

  多张网传图片显示,事发地位于来宾市华侨投资区威尼斯水上乐园附近,一辆车体印有“法院”二字的制式车辆正停靠在斑马线上,一人横躺在车身下,附近有大摊血迹。

  据一名事后到达现场的目击者回忆,事发后一身穿蓝色上衣的肇事者下车掏出手机拨打电话,当时天还没有黑,但该事故直到天黑仍未获得处理。据他了解,死者为宁柳小学中年级学生。

  另有附近市民告诉新京报(微信ID:bjnews_xjb)记者,事发地较偏僻,附近不少楼盘均无居民入住,平时往来行人较少。

  昨日晚间,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就此事回应称,事故发生于11月2日17时10分左右,当地来华法庭聘用书记员莫凯荻驾驶该法庭使用的车辆,到法院给法律文书盖章返回法庭的途中,在丽景双语幼儿园附近发生车祸,与一名约10岁的男孩发生碰撞,致该男孩死亡。经查,该聘用书记员已取得驾照,涉事车辆为区法院警用车辆,并已购买全险。

  通报称,目前事故责任尚未认定,法院方面将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对涉嫌肇事人员绝不包庇姑息。

  今日下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涉事聘用书记员为男性,属于基层法庭工作人员,昨夜已被交警带走接受事故调查。据其了解,事发地非斑马线,发生事故后有一段拖行距离,但具体结果还应由交警方面认定。

  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称,目前交警方面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据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方面消息,受害学生为宁柳小学学生,目前教育局方面已要求学校对学生家属进行安抚,并要求加强对交通意识方面的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陈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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