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话题:停车场里的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
作者:[ 罗伟 鹿丽美 ]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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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城工商分局接到一起投诉,有消费者问,停车场出的“事故”到底该谁来负责?
几天前的一个傍晚,吴小姐购物后准备将汽车驶出商场停车场,车场管理人员一面为驶进来车辆引导着车位,一面打着手势帮助吴小姐挪出拥挤、狭小的车位。忽听“铛”的一声,吴小姐的车撞到了一个障碍物,水箱被当场撞坏。于是,吴小姐以管理人员指挥有误为由,要求停车场赔偿损失。而停车场则以停车费用只是负责提供停车位、看管车辆为理由,拒绝赔偿。
工商部门认定,本市有关法规中规定了“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消费者受到的直接损失”。因此,停车场作为服务方,让消费者安全驶出停车场也是服务的一部分,虽然在主观上是积极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但在客观上确实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损失。驾驶员对管理人员手势的理解可能不同,也可导致操作上的不同,因此,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双方取得了谅解,由停车场负责赔偿消费者更换新水箱的经济费用260元。
东城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说,停车场这一类的汽车服务企业要考虑到开车人的驾驶技术参差不齐,对管理人员要进行统一培训,规范管理,从而避免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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