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多后果谁承担 停发个性车牌遭遇法律尴尬 |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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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法治评论”昨发表文章,谈及“个性车牌”停发的法律后果问题。
文章说:当舆论的焦点都集中在关于车牌号码的讨论上时,更为重要的问题似乎被忽视了:一“发”一“停”之间,其法律效力应当作何解释?它又将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
假设之一:暂停一段时间后重新开始发放新式车牌,对车牌号码的编排也不附加任何规定。这是最“皆大欢喜”的结果了,但是对因为“暂停”而等待上新牌或者被迫上旧牌的申请者,将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他们的损失应当通过什么途径得到救济?
假设之二:暂停一段时间后重新开始发放新式车牌,但对车牌号码的编排规定作了修改。但是已经发放的“违规”车牌又当如何处置?如果一律取消,岂非“法可以溯及既往”,况且其中损失该谁承担?但如果听之任之,又分明在昭示不公,更何况还可能引起侵权纠纷。
假设之三:暂停的时间延长到4个月甚至更长,将暂停变为实际的终止,因为12月31日以后,试行期限就将届满。这可能是引起最严重法律问题的一个假设。首先,这一时效修改的程序值得质疑;其次,如此朝令夕改,无异于视规章为儿戏,法的尊严何在?再次,已发的个性车牌如何处置?谁来承担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任何一种假设中,都将有一部分公民的权利受到损害。应该对此负责的,只能是作为规章的发布者和执行者的行政机关,是他们的许可行为,造成已经申请或尚未申请新式车牌的公民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那么,行政机关应当对这种损害承担何种责任?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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