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辉 黄斌 实习生杨帆)记者昨日调查获悉,交强险“互碰自赔”的新规实施已两天,江城保险业依旧难舍老规矩。
昨日,记者与我市一些财险公司取得联系,受访者均称: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按交强险新规执行的理赔案例还没有发生。
一家财险公司人士解释,即使1日新规实施当天出现互碰,到昨天也只有两天的时间,从事故发生到定损,再到修车,赔付不会那么快兑现。
另一家保险公司分析,车主“互碰自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等。这两天,公司尚未接到类似事故报案。
不过,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即使再过几天,出现符合“互碰自赔”条件的事故,按新规执行的理赔仍有“难产”的可能。
据其解释,“互碰自赔”对保险公司之间的配合要求很高:进行查勘的公司调查取证,对方保险公司得积极配合;进行查勘的公司须无条件向对方提供事故车辆损失照片等材料;保险公司委托进行定损时,双方要无条件认可查勘公司的定损金额。
他介绍,在武汉,并非所有的财险公司对于交强险新规都“积极响应”,一旦事故各方有一方不同意,“互碰自赔”新机制就难以兑现。
“新规定在业内并不吃香。”该人士介绍,这两天,有保险公司接到符合新规的事故报案,由于考虑到对方保险公司不愿意配合,他们不得不说服车主按老办法办理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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