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自行车也上高速
3月15日下午4时许,省高速交警支队潍坊大队的巡逻民警在潍坊西收费站附近执勤时,突然看到警车后面有一辆“全副武装”的二轮摩托车穿梭在高速行驶的车辆中间。
此时正是车辆行驶的高峰期,摩托车后方的车辆鸣着刺耳的喇叭不时从摩托车身旁疾驶而过,情形十分危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喊话要求停车,摩托车不但没停反而加速,为保证安全,公安民警没有强行将其拦下,而是打开警灯在其后方为其“护航”。当行至收费站时,民警将其车辆拦下,并给与处罚。
猛,两轮摩托飚汽车
3月14日下午2时许,省高速潍坊大队巡逻民警沿济青高速青岛方向巡逻,巡逻到潍河大桥时,发现三名少女骑着自行车,并排在应急车道行驶,稍有不慎将会发生严重的事故。
民警立刻拉响警笛,开启警灯,提醒过往的车辆注意,为三名女孩保驾护航。经询问,三名少女是潍河东面村子的,今天下午到河对面的亲戚家串门,因为下路既远又不好走,所以三人就骑自行车上了高速,打算从高速上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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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车不能上高速?
据高速交警介绍,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七十八条之规定,首先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另外,即使非上述限制种类的机动车设计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70公里,但其实际行驶速度没有达到每小时60公里的,也不得在高速公路内行驶。高速公路应当表明车道的行驶速度,虽然达不到每小时60公里车速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路,但并非在高速路上可以以任意地高速行驶。为确保安全,法律还是作出上限规定,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但具体来讲,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出于机动车本身性能安全的考虑,其最高车速作出不同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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