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媒体曾报道的西安市唐都驾校违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私设招生点、接受非法挂靠、无资质人员上岗的行为,西安市驾校主管部门对唐都驾校处以16560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招生所得1840元,该处罚决定已报西安市交通局法规处审批。
据了解,西安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驾培管理中心将对下列行为进行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为;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为;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为。非法驾校如有违法所得,将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该中心将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驾校的经营管理逐条对照检查。对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的情况,驾校主管部门将收缴有关证件,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据西安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副处长李旭辉介绍,今后每个驾校在西安市区东西南北方向总共只能设立4个招生报名点,若违背此项规定,将对驾校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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