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盈利,也不亏损”为原则的交强险问世不到一年却遭到市场一片痛击之声,实在有些出人意料,从交强险出台的目的来说,是在社会建立必要的救援机制以确保交通事故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保障,但实施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400亿暴利”的大帽子就扣到了它的脑袋上,实在让“热心办好事”的保监会感到郁闷:这都什么世道?
交强险到底存不存在“暴利”,“暴利几何”?在这里,我没有调查也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只要略微关注车险市场的人都知道,这年头,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赚钱的并不多,多数公司充其量也就和这些保费混个“脸熟”,以保证手中现金流充裕,指望靠它“暴利”一把,那是相当的困难,难道交强险会是个例外?
现在看来,还不是下这个结论的时候,从车险的经营流程来看,现在距离去年的交强险到期还有一定的时间,只要还在合同期内,这钱就不能说已经装到了口袋里,广东有句俗话叫“落袋为安”,实在是相当的有道理。
我这么说并不是要替保监会申冤,更不是觉得这场人人喊打的交强险“暴利”争论无聊,事实上,这场争论的出现是个很好的事情,所谓“理不辩不明”,只有有了质疑、有了争论,道理才有说清楚的机会,制度才有更加合理的可能。对于即将一年的交强险来说,这场争论更是相当重要,它直接给了我们总结经验,使之实施能更为合理的机会。我们都知道,交强险对社会稳定,保障交通事故弱势群体利益的重要性,但如何合理实施,这个税是高了还是低了,公平不公平,只有在具体实践后才能知道,有了经验才好办事情啊。
和车险其他险种大多拥有多年的经验相比,交强险实施才不到一年的时间,对于这样一个社会需要的险种,出点问题是可以理解的,这样的经验也是需要积累的,相信在有了一年的经验,有了市场的质疑之后,保监会应该可以拿出一个更加合理的方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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