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30日起,天津交管部门实施五项措施,在高速公路上重拳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在高速公路各进出站口严查7人座以上客车、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并逐车登记,依法处罚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禁止违法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二、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和停车、故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测速系统强化路面管控,力争把高速公路行车超速率压下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专项整治大客车行车秩序,重点处罚大客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超员车辆实施不消除违法不放行措施;
四、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监控设施实行24小时路况监测,保证有足够的交警上路清理违法停车和故障车辆,及时清除路面滞留车辆;
五、针对0时至6时驾驶人易疲劳困倦引发追尾交通事故,增加夜间巡逻交警,及时警示驾驶人保证安全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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