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日前表示,7月1日后,保监会将公布交强险实施一年来的经营数据,根据情况可能会对交强险费率作出调整。
作为我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交强险从推行之日起就引起了很大争议,高费率、高中介、无责任赔付成了人们质疑的焦点。面对实行一周年后即将到来的改变,交强险今后将走向何方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最新消息
7月1日后,连续3年没有出过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的司机在购买交强险时可享受30%的优惠费率。6月12日,记者从一位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处获悉,《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的讨论稿已经成型,《办法》规定,交强险在7月1日以后将实行上下30%的浮动费率,记录良好的车主最多可省下315元。
交强险今后将走向何方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争议指向3个焦点
在对交强险的众多质疑中,高费率、中介代理费用高和无责任赔付成为焦点,对“暴利说”质疑最为激烈。[详细]
·质疑1·交强险的高费率和高中介代理费
高费率:私家车主刘剑峰先生说,以前缴纳商业三责险,缴500元保障10万元,而现在缴1050元却只保障6万元,而且是先赔。也就是说交强险赔完后不够的地方还要用三责险补充,导致车主不得不再购买商业三责险,无疑加重了负担。
高中介代理费:针对保险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交强险业务4%的手续费,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认为,如果按交强险每年保费收入800亿元计算,每年从中提取的中介手续费就在32亿元以上,与每年用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差不多。而作为一个强制征收的险种,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自己来承担征收工作。
相关链接:交强险中介“蚕食”老百姓救命钱 律师告保监会
“交强险中介代理制度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是在蚕食鲸吞老百姓的救命钱。”孙勇律师认为,交强险属于强制险种,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是一笔几乎都不需要吆喝的买卖,根本没必要让中介公司来做。[详细]
·质疑2·交强险的无责任赔付
案例
尴尬的有责方获合法“不当得利”
·典型案例:自己被撞还要赔偿撞人者
·专家质疑:交强险是“给保险公司送上的一份大礼”
·车友声音:还是明确责任比较现实
·北京对策:全责方保险公司可先垫付400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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