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恼人的交强险无过错赔偿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近两个月,但回忆起4月初那次交强险理赔的亲历,环绕在我心头的还是挥之不去的苦闷和费解:为啥明明是肇事方追尾负全责,我却得搭上宝贵的时间,多次奔波于4S店、交警大队之间,修车期间花费的打车钱,理赔耗费的电话费全都只能自认倒霉,反倒是肇事方理直气壮索要“无过错赔偿”的400元钱。
评论
《人民日报》:交强险“无过错赔偿”犯了众怒
“无过错赔偿”原则,其初衷是通过国家的介入来实现整个社会的风险分担,为受害人提供一个社会最低可能的安全保障,这值得肯定。但若将这一原则泛化运用,就会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行。[详细]
·质疑3·交强险“暴利说”
4月初:律师质疑交强险费率被高估 拟申请听证
刘家辉申请听证的理由是:交强险实施将近一年,但公众对于其费率结构及赔付情况并不知情。且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交强险业务“不盈不亏”,但近一年来交强险赔付率较低的现实,让她怀疑:交强险保费是不是算高了。
算笔糊涂帐
(1)总保额计算:2006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3665万辆,其中:汽车3323( 报价; 图片)万辆,摩托车7775万辆,其他车辆(农用车、拖拉机)2499万辆。我们以投保下线计算总保额,即只计算3323万辆汽车投保交强险,保费按1050元计算总保额。
总保额:33230000 X 1050=34891500000(约349亿元)
(2)总赔付额计算:2006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378781起,死亡8.9万人。我们以赔付上线计算总赔付额,即378781起事故每起事故都按照最高6万元赔付。
总赔付额:378781 X 60000= 22726860000(约227亿元)
两者相差约122亿元(保险公司利润)。
保监会回应质疑 认为质疑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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