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开征民意———
本报讯 在本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公交车暂免征收车船税;小客车每年的车船税由200元拟增加到480元。从昨日起到7月12日,市政府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送审稿)”征求民意。
该《办法》规定,在本市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的缴纳从2007纳税年度开始,依照“北京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今年3月,市政府法制办在公布今年立法项目时曾表示,该《条例》最集中的问题是税额高低的制定。记者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注意到,载客汽车的税目分成四等,出于环保节能的考虑,小排量汽车的车船税大大低于大型车,像排量在1.0升以下的微型客车每年的车船税为360元,几乎是大型车辆税额的一半。
不过也有人担心,由于周边地区对微型客车和其他车辆征收一样的税款,北京的车船税政策会造成周边地区的微型客车大量进入北京办理牌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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