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汽车维修业一直存在着诸多问题。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表明,2006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汽车类投诉同比上升了15.9%,在所有投诉中增幅位列第三,汽车维修又是投诉中的重点,并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车主面对汽修行业的不规范,在修车时出现的问题一直苦不堪言。值得欣慰的是,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汽车维修管理处和北京市工商局共同推出的《汽车修理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合同》)从上周开始,正在征求意见当中。
尽管具体什么时候能实施还是个未知数,但该《合同》出现之后,会对现在的汽修市场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汽修市场将重新整合,而车主在维修中所担忧的纠纷也明确了处理方法。
零配件更换将更透明 车主王先生每次去汽车修理厂都会产生疑惑,不仅不清楚更换的是哪种零配件,是真是假无法辨别,而且被更换掉的零配件也不知去向。
本次汽车维修合同征求意见稿中,对汽修零配件问题有了明确的约定,修理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维修汽车,如果因为修理厂提供的零配件造成维修质量问题的,修理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张先生每次担心的维修中换下的零配件、总成,也被合同明确规定,竣工交车时应交给车主自行处理。
有汽修专家认为,目前零配件市场混乱一直是汽修行业的通病,而合同的出台对汽车零配件市场也起到了规范的作用,消费者在修车时将更加放心。
维修质量谁说了算 “维修诊断不明多次返工,修车没有凭证,可能修过车的有车族都赶上过。”车主谭女士说,“维修质量出现问题,使处于弱势地位的车主一直无从说理”。
据了解,《合同》将与已于3个月前推出的“汽修合格证”一并配套使用。因此,汽车修理完工后,修理厂必须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否则不得交付使用,送修的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有权拒绝交费或接车。如果修理厂未按规定出具正规结算票据、维修结算清单或工时费和材料费填写不清的,消费者也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根据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为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能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另外,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约束威慑非正规店 尽管目前国内的一些品牌的销售服务店对汽修都实施了正规化的标准,但据记者了解,目前许多综合汽修店几乎没有汽修合同。
此次合同征求意见,将汽修企业过去经常与车主发生纠纷的内容,用白纸黑字的形式明明白白地写在纸上,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对于无证无照经营现象,也将起到一种很好的威慑作用。
汽修专家称,即将出台的合同将约束不规范经营的修理厂或小规模的路边店。相比之下,一些正规的汽车修理企业的管理一直比较规范,甚至原先制定的汽修合同标准高于即将推出的汽车修理合同范本标准,这些企业也将在新合同出台后受益。
车主渴望监管加强 对于即将出台的《合同》,虽说不少车主表示寄予厚望,认为从零配件的选购到最终修理,都有明确的标准,规范了企业的服务,使今后的维修纠纷处理有了依据。但是,在处罚力度上明显还不够严厉。
一位车主表示,尽管细节条款中约定,动用在修或待修的汽车,须要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然而,车主如何能判断修理厂动车举证困难,而且对只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也是不能接受的。
因此,不少车主呼吁,工商与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合同的实施还需有关部门配合,先规范好那些无证经营的场所,同时,渴望在合同细节上加强处罚力度,使之真正成为广大车主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