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反映,近年来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多发,严重损害了汽车租赁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安全,影响了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齐市警方提示有关单位及个人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犯罪分子目前作案手法多样化。他们从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汽车,将车辆转让、抵押,所得赃款用于还债或挥霍。他们除利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证件作担保骗租外,还有使用他人财产证明抵押骗租、伪造单位证件骗租、以个人真实身份骗租、自己成立租赁公司诈骗加盟车辆等方法。
犯罪分子通常还利用汽车租赁公司之间信息交流不畅的漏洞,同时对多家租赁公司行骗。例如200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系列案件中,5个犯罪团伙连续诈骗25家租赁公司的110辆汽车,涉案金额达2500余万元。犯罪分子作案前进行预谋,选择作案时间、对象和销赃地点,制定周密作案计划。在2006年5月,山东省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汽车租赁合同诈骗案中,犯罪分子分工合作,伪造证件与租赁公司交涉、处置车辆等主要犯罪环节均由专人负责。一些汽车租赁公司采取从社会招募私家车的方法进行营运,一旦车辆被骗,往往殃及公众利益;另外,有的犯罪分子采用自己成立租赁公司吸引社会车辆加盟,再将加盟车辆抵押转卖的方法诈骗。
齐齐哈尔市警方提示,汽车租赁公司在经营中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租赁程序,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全面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切不可为追求市场份额而放松内部管理,降低租赁标准。
汽车租赁公司在签订租车合同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作全面的调查并进行详细登记,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不能单凭租车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出租车辆。在签订租车合同时,租赁公司可以要求承租人特别是外地承租人提供保证人、保证金、财产抵押等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加强对租赁车辆的跟踪管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车反馈条款,与租车人保持充分联系,及时掌握车辆去向;另一方面,可在车上加装GPS全球定位系统,随时了解车辆行踪,一旦车辆被骗,可根据有关信息寻找,从而减少损失。同时,通过建立行业协会、行业网站等平台,及时掌握犯罪信息。行业协会可定期发出预警,公布近期作案的犯罪分子及其作案手段,提醒各租赁公司加强防范,减少因信息不畅引发的系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