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车交易中,“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贵州省旧车交易近日全面采用新制定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有效解决了车况信息不对称、交易后卖方易逃避责任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旧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贵州省工商部门近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在旧车交易中采用新制定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合同要求卖方填写“车辆状况说明”,包括出售车辆的重要技术配置及参数,并要明确说明是否为事故车。如果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买二手车最担心的就是车况不好,这个新合同可以让我们买家心里有个数。”打算近期购车的贵阳市民朱永江认为这份合同有效解决了车况信息不对称,切实保护了买方权益。
此外,新《二手车买卖合同》涵盖了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的生效和其他约定等8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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