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任何人都不能保证自己不犯错误,只要发现错误后及时改正就是好样的。汽车产品同样如此,由于各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大量采用,即便经过再严格的试验和检测,在实际使用中也不可避免的会暴露出一些缺陷或者问题。
因此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中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但是由于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缺乏有效监管,惩罚力度不够,召回不召回基本都是厂家说了算。既然可为可不为,那就可以权衡自己的利益需求而为之。而在欧、美、日等召回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基本上是强制召回,厂家的召回行为是不得不为之。因此虽然截至2007年11月,在中国市场上召回缺陷汽车已达130多万辆,召回次数103次,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多达107款车型,但是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似乎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而很多人遭遇的更严重的问题却没能召回解决。不知您是否遭遇过类似的问题,也不知道您如何看待目前的汽车召回现象?请参与搜狐汽车与《中国汽车画报》的联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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