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加大对公车私驾的监督力度,233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驾照名单交由纪委及交警掌握
记者从宜宾市宜宾县获悉,日前,宜宾县有驾驶证的23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全部将驾驶证交到该县纪委登记备案,这份登记名单除了作为县纪委掌握干部的情况外,还将被交警部门掌握。
动真格
驾照备案名单交警也要掌握
据悉,宜宾县委、宜宾县政府于近日出台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并由纪委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具有驾驶证的进行登记。这一动作让全县的科级官员们感到,这次动真格了。
宜宾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涂延友说:“前段时间,国务院发出文件再次强调了对公车要进行严格管理,我们根据本县自身的情况作出了一些规定,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驾驶证进行登记,这让纪委对全县各级领导是否具备驾车资格有了一个掌握,对纪委的明察暗访工作有了一个基本的目标数据,同时,这份名单我们也交给了交警部门。”
涂延友称,以前只能确定被查车是否是公车,而驾驶证上并没有信息显示驾驶员是否是公务员,是否是领导,对监督领导私驾的力度不够强。此次交警掌握了这些名单后,在街面查车时,如果查到名单上的驾驶证信息,将重点核查其驾驶的车辆是否属于公车,如果是的话,则违反了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的规定。
各方反应
交出公车钥匙办事自己乘车
通知出台后,宜宾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纷纷主动交出了驾驶证。宜宾县高场镇没有配备驾驶员,在通知出台后,该镇党委书记邓成龙立即将公车钥匙交到了办公室。邓成龙告诉记者:“现在我们镇的副科级以上干部都不能私自驾驶公车,为了解决公务用车,我们从机关专门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从事公务用车的专职驾驶,主要保证紧急公务用车,其他一般情况下都自己乘车去。”
宜宾县司法局局长王宗伦当天正好来县委办事,他是自己走路来的。对禁止公车私用和领导私自驾驶公车的规定,王宗伦表示相当支持,“公车属于公共资源,并不是某人的私有财产,而且这也是组织对干部的一种保护,因为我们不是专职驾驶员,驾驶技术参差不齐,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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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于去年11月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车辆编制管理,切实压缩车辆规模,同时要求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制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前往京外执行公务应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确需用车的,须报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封存停驶制度。编制内的公务用车不得随意调换或改变用途,不准对外出租创收。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作为机关或个人交通工具。(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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