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内新能源车发展瓶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尹家绪从混合动力实现产业化、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等方面提出建议,为中国新能源车的发展奔走疾呼。
一面是国内车企对发展新能源车摩拳擦掌,一面是4S店里混合动力车观者寥寥,很多消费者对新能源车走向市场心有疑虑。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尹家绪从混合动力实现产业化、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等几个方面提出建议,为中国新能源车的发展奔走疾呼。
混合动力要实现产业化
环保与节能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焦点。发展节能环保汽车逐渐成为世界汽车工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方向,尤其是电动汽车的发展已成世界汽车产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尹家绪强烈建议中国政府在扶持新能源汽车的前提下,着重大力扶持自主品牌混合动力汽车生产企业,引导和推动自主开发混合动力汽车的产业化进程。
尹家绪认为,欧美及日本汽车企业混合动力车的发展,为中国汽车做出了榜样,而我国混合动力汽车已初具批量产业化条件,制约混合动力汽车发展的关键技术已经解决,但需要政策、税收、标准和关键零部件方面的支持。为此,尹家绪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是中国民众对混合动力车缺乏了解,政府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混合动力汽车的宣传力度,由专门部门负责牵头混合动力汽车的宣传和推广,同时设立混合动力汽车推广专项资金;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混合动力汽车的“示范项目”。
二是混合动力汽车的生产成本短期内难以大幅度下降,仅依靠消费者的节能环保意识来推广混合动力汽车远远不够,有必要借助外部力量(特别是国家对研发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的扶持政策和财政补贴)推动。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一系列倾斜政策,大力推动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进程。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汽车采购的拉动作用,加大政府部门对混合动力汽车的采购,形成消费示范效应。建议国家将自主品牌混合动力汽车纳入政府采购名单并给予优先采购安排,推动和鼓励政府的公务车及公共事业用车优先采用自主品牌混合动力汽车。
四是以产业化为导向,合理配置资源,积极扶持国内具备产业化条件的自主品牌企业,尽快实现自主开发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
另外,混合动力汽车产业要发展,行业标准和行业法规必须先行。建议国家将混合动力汽车的标准和法规建设提高到一个战略高度来规划,尽快完善我国混合动力汽车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行业法规,引导自主开发混合动力汽车的健康发展。
新能源车急需扶持
除了混合动力车外,电动车、氢燃料车等也属于新能源车,但也都没有得到政策的有力支持。
为此,尹家绪建议,制定明确的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阶段发展目标,指导企业做好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生产准备,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和商业化进程;同时加快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组织制定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市场准入和推广应用,促进技术与产品的成熟与成长。
当然,新能源车最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尹家绪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一批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相关财税和补贴政策,体现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导向,主要包括:
一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可操作的评价考核体系。汽车行业可结合燃料经济性和排放等国家标准,对企业每年生产车辆的总体节能减排效果进行计算,建立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进行考核评价。
二要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生产给予财税优惠政策。
三是出台针对普通消费者的经济优惠政策,如减免车辆购置费、车船使用税,提供补贴等。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都采取了给予消费者税收优惠或补贴的措施。
四是要实施差异化的燃油税,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这也将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具体措施上,尹家绪建议,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名单,推动和鼓励市内的公务车及公共事业用车优先采用混合动力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另外,设立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公司,推动地方政府投资机构和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入股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公司。
大力发展小型车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建立了新的目标,就是必须尽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样,节能减排、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保护环境都需要大力发展小型车。
然而,中国小型车发展出现一些怪现状。油价高涨,政府支持,但是小型车销量不升反降,这和世界汽车发展的趋势和规律相悖,也不符合中国环境和能源要求。
作为靠微车起家的长安汽车的高管,尹家绪深知发展小型车对中国汽车产业和中国国情的迫切性,他就具体措施提出建议。
尹家绪认为,首先国家应积极引导民众树立节约型汽车消费理念,出台更多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加大宣传,鼓励民众使用小型汽车,特别是自主品牌小型车。
同时要降低小型车的各种税金以及养路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节能环保的小型车,让民众从使用小型车中得到真正的实惠,使小型汽车走进千家万户。比如减免有关汽车购置税,乘用车购置税目前统一都按10%征收,国家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按发动机排量大小征收。
其次,给予小型车生产和消费在税收和征费方面更多的优惠。建议借鉴日本的经验,采取支持小型车发展的区别对待原则。具体方案是:在乘用车中,把小型车的消费税从3%降至1%或完全取消,其余不变。在使用环节上,乘用车车船使用税可按照发动机排量实行较高的累进税率;在汽车强制保险上,对小型车进行较大幅度的优惠。
第三,国家应尽快出台燃油税,并且税率应该在50%以上。有关调查显示,燃油税一旦开征,将有超过40%的消费者改买小排量经济型车,我国小型车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第四,全面取消针对节能环保低排量的小型汽车的各种限制,制定国家统一的小型车标准,防止地方二次限小政策抬头。
再者,大力推进政府公务车采购改革,政府部门应带头坐节能、环保、低排量的小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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