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3日专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发布公告称,从本月起实施杭州市机动车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并且设立了8个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管理服务点,方便广大配件经销业户申领防伪质保凭证。
根据杭州市的新规定,机动车配件经销者要对采购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按规定在配件相应位置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不合格配件不得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不得进入流通领域进行销售。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采购的配件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杜绝使用无经销质保凭证的配件。
而且,机动车配件经销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真实、有效,保证所销售、使用的机动车配件在入库、出库、使用过程中有据可查。对机动车配件的质量追溯,可以登录机动车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系统,通过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的编号进行查询。
杭州市交通局等部门指出,实行全程责任追溯,机动车配件经销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机动车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系统所载明的内容承担各自责任。未按规定建立或者实施配件采购登记制度,使用、销售的配件未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或者未按规定附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将被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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