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5日)上午,路过八达岭高速公路清河收费站及百葛服务区的司机们都将收到了北京交警发放的宣传资料,提醒大家杜绝超速驾驶,保障行车安全。据了解,这是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安全车速”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北京交警今天共设置了300余个宣传点,走上街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走进社区和交通枢纽等地,对交通参与者进行主动宣传和提示。
“十次事故九次快”是广大交通参与者耳熟能详的交通标语之一,根据近年统计,不安全的车速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从全国情况来看,1995年至2004年十年间,由于超速行驶共造成10.6万人死亡;到2007年,因超速行驶引发的事故次数位列第二,而死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都位于首位: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33487起,造成11478人死亡、3663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4亿元。与车速有关的交通事故已占到交通事故总数的80%,保持安全的行车速度已成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内容之一。
超速行驶=隐行杀手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令驾驶员意想不到和措手不及的,超出安全车速的那一点速度是怎么转变成隐行的杀手危害我们安全的呢?
一、超速行驶会影响驾驶人的反应判断力
首先,超速行驶会影响驾驶人观察、判断的准确性。车速越高,驾驶人的视点越远,视野越窄,对道路上信息的接收量越少。这是因为机动车在行驶时,驾驶人、道路环境中的物体发生相对运动,人眼分辨物体的最小距离发生变化,相对运动速度增大,人眼分辨物体的最小距离也增大。车速越高,驾驶人动视力下降越多。根据实验,若驾驶人在静止时的视力为1.2,当车速为60km/h时,其视力降为0.6。
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将会使驾驶人对车外事物的观察受到严重影响,有的无法看清,有的甚至无法看到,即使看到了也无法感知为确定的事物。超速行驶迫使驾驶人视线停留在车前远方,近物反而显得模糊。对突然出现在车辆近处的异常情况,对车外运动物体的位置、变化就难以正确辨别,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其次,超速行驶减少了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经常有肇事驾驶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说“反应不过来”。人由眼睛等感觉器官获得信息传入大脑,经大脑处理后发出命令而产生动作,这一段时间称为反应时间。因为驾驶人观察到异常情况后,还要在大脑里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然后决定采取什么措施。超速行驶减少了驾驶人对异常情况的反应时间,若车辆行驶速度为90km/h,即每秒钟要行驶25米,若在车辆前方25米内出现异常情况,未等驾驶人判明具体原因,车辆已驶到异常情况处,因而极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第三,超速行驶会导致驾驶人的空间认知能力减退。在高速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对微小的刺激物无法感知。如果微小的刺激物危及驾驶人安全而又被驾驶人所忽略,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此外,超速行驶对驾驶人感知事物的动态和静态也会产生不良影响,驾驶人要知道车外的物体是否在移动,要根据物体的大小和位置的变化来判断,大而变化迅速的物体容易被感知。在超速行驶中,驾驶人两眼仅能直视前方,刺激物在狭窄的视野内一晃而过,有时难以辨认那些小而且变化慢的事物及其动态。如夜间公路上因车辆制动发生追尾事故就属于这种原因所致。
第四,超速行驶使驾驶人对空间距离的判断产生误差。驾驶人需要在驾驶中准确地估计空间距离。然而在同向行驶中,驾驶人判断与前车的距离往往比实际距离小。而且随着车速的增加,这种判断误差也不断增加。
第五,超速行驶使驾驶人对速度判断产生误差。驾驶人高速行驶过程中,不但对自身的车速难以准确判断,而且对行人、自行车以及对向来车等其它事物的速度还有低估的倾向。其主要原因是驾驶人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当自身行驶速度绝对值较大时,与其它事物的相对速度则更大。例如两车都以90km/h的速度对向行驶,各自以每秒25米的速度前进,两车相遇的相对速度为 25m/s 2=50m/s,也就是说,如果两车相距50米,那么只需要1秒钟的时间,两车就碰面了。由于驾驶人超速行驶时对速度感知迟钝,对安全停车距离估计不足,从而延迟了采取安全措施的时间,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第六,超速行驶使驾驶人辨认距离缩短
随着车速的提高,驾驶人的对道路上各种信息的辨认距离越来越短。
第七,超速行驶使得驾驶人注意力频繁转移。车辆超速行驶时,驾驶人既要集中精力注意车前方,又要不断超车、会车,每超车、会车一次,都要将注意力由车外转移到车内,并且在各种操纵器(制动踏板、油门踏板、离合踏板及方向盘)上来回转移,在这短短的时间内驾驶人的注意力要转移十多次,如果转移时稍有延误就会影响观察和操作而发生事故。
第八,超速行驶使驾驶人容易疲劳。在超速行驶时,车辆超车、会车的频率增大,行车间距经常缩到很短,车外的情况应接不暇,随时有发生危险的可能,所以驾驶人容易紧张。在心理、生理能量消耗很大的情况下,驾驶人长时间高速行驶,很容易感到疲劳,无论是感知能力还是反应能力都有所减慢,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很容易因动作不协调或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
二、超速行驶增加了车辆安全驾驶的技术难度
首先,超速行驶增加了车辆间的冲突性。超速行驶的车辆经常超越正常行驶的车辆,如果道路上车流量较大,势必经常处于跟车和加速超车的状态,增加了车辆间的冲突点。跟车时,由于车辆之间车距较近,驾驶人视线受阻,因而对前方道路情况和行车状况观察不清,判断不准,驾驶的盲目性加大。超车时,每超越一辆同向行驶的车辆,就要增加一个交织点;而且超车的车辆一般都占据道路中线行驶,有的甚至利用对向车道超车,超车的次数越多与交会的车辆产生的冲突点越多,特别是当前面车辆紧急停车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其次,超速行驶使车辆的制动距离增长。据研究,车辆制动距离与车速平方成正比,采取制动时车速越高,制动距离越长,制动时的车速每增加一倍,则制动距离约增加四倍。因此车辆超速行驶时,车辆的制动距离增长,特别是在重载情况和潮湿路面上,制动距离更长,行车的安全性大大降低,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第三,超速行驶使车辆行驶的稳定性变差。据研究,离心力与车速平方成正比,即速度增加一倍,离心力要增大四倍。因此,车辆高速转弯时,离心力很大,车辆的稳定平衡性变差,从而使车辆操作困难;若道路摩擦力和弯道超高不足以抵消横向离心力,就会导致侧滑、甩尾,甚至侧翻或冲出路外的现象。
三、超速行驶增加了机动车发生故障的可能性
(1)超速行驶使机动车故障率提高
超速行驶时,机动车的各总成和零件超负荷工作,工作可靠性降低,故障率提高。尤其是货车,一般都是超载行驶、长时间运行,故障更多。
(2)超速行车使机动车工作寿命缩短
超速行驶、振动也大,各部分运动部件磨损加剧。若以提高发动机转速来提高车速,则发动机进气量相对减少,与空气混合时间缩短,燃烧不完全,就会积炭,导致气缸、活塞早期磨损。频繁使用离合器、制动器,也会加快这些部件的磨损。
(3)超速行驶容易引起爆胎
超速行驶对轮胎尤其不利,高速加剧摩擦高温使轮胎容易老化、变形引发爆胎事故。实践证明,同一车辆,行驶速度越快,轮胎温度上升越快,轮胎材料的机械性能下降越厉害,磨损也显剧增加。此时,若车轮本身存在胎面磨损过甚、胎壁有割伤、轮圈散热不够、前轮定位不准、不同级别轮胎混用等问题,则更容易引发爆胎。因此,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应注意遵守时速规定,当发现轮胎温度较高时,即应将车驶入应急车道内,休息后再行驶。
四、超速行驶加重了交通事故严重程度
从力学原理可知,任何物体只要具有运动,就具有动能。动能是能量的一种形式,利用得好,可以使机动车克服阻力,维持正常行驶,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对机动车本身和周围的人和物造成损害,能量越大,造成的损害越严重。由于动能与速度的二次方成正比,机动车速度增高,其能量将急剧增大,造成损害的危险也急剧增大。
在一项研究中指出:碰撞速度为30公里/小时,仅有5%的行人会因碰撞而死亡;但是,碰撞速度为50公里/小时和70公里/小时行人死亡的可能性分别高达45%和85%。
限速规定
交管部门对道路限速的重要原因是,驾驶人在不熟悉的环境中有可能低估交通事故的风险和严重程度,而高估自身及所驾驶车辆的安全性,从而采取不合适的驾驶速度。进行道路限速也是对他们进行提示的必要手段。特别是机动车在夜间、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行驶,更容易发生事故,规定一个合理的行驶速度尤其重要。
交管部门规定最高限速的研究方法,可以用常见的“木桶原理”加以解释:一个木桶由许多块木板组成,如果组成木桶的这些木板长短不一,那么这个木桶的最大容量不取决于长的木板,而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把机动车的最高安全车速看作木桶的最大容量,车辆技术状况、道路条件、环境和天气状况、交通条件、驾驶人自身特性看作构成木桶的5块木板。很明显,道路条件、环境和天气状况、交通条件、车辆的技术状况及驾驶人自身特性都将构成这一路段最大安全车速的限制条件。
安全车速与安全车距的关系
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时,前后两车之间必须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该距离称为安全行车间距,其值大小与车速、驾驶人的反应时间、车辆性能和道路条件等有关。车速越高,安全行车间距要求越大。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必须根据安全行车间距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车辆行驶速度,保持必要的行车间距,确保行驶安全。为了确保安全,遇不良天气,首先应当考虑放慢车速,然后在较低的车速上确定应保持的安全车距。
如何确定安全车距呢?最保险也容易记的是借用高速公路上有关前后车安全距离的规定,即本车的实际行驶速度是每小时多少公里,就与前车保持多少米以上的车距。例如,本车的行驶速度是50km/h,与前车应保持的安全车距是50m以上;80km/h,应保持的安全车距是80m以上。如果气候不好,如雨雪天,路面比较滑,安全车距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延长2~3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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