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经济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在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专家推测,随着这部旨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法律出台,那些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中所遇到的不同形式的垄断行为或将画上句号,其中就不乏一些汽车行业中一直存在的市场“潜规则”。
记者注意到,这部自1994年就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酝酿14年之久出台的《反垄断法》中,“禁止垄断协议”被作为第二章放在相当重要的位置。其中明确“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包括“统一确定、维持或者变更商品的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或者销售”、“联合抵制交易”等等,都是垄断协议的一种。一旦商务部反垄断主管机构认定经营者有垄断协议之后,将责令制止,宣布协议无效,并可对经营者处以罚款;而实施垄断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举一出,对于汽车行业当中的“最低限价”和“加价卖车”等现象就形成了强有力的法律限制,而对于希望买到更加优惠的轿车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件非常值得关注的事情。
而在行政垄断方面,《反垄断法》也进行了专门规定。其中界定了包括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进行的“强制买卖”、“限制市场准入”、“强制经营者限制竞争”等等行为。同时,对于认定的政府具体垄断行为,也将受到处罚。对此,在汽车行业内一直都存在的本地汽车产业保护性采购规则将得到遏制,进而为全国的各大汽车生产厂家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市场。 本报记者 杨晓龙
【言论】 “垄断?我们对于价格、区域的规定是为了维护这个市场的秩序稳定,怎么能说是垄断呢?!”这是上周记者在就《反垄断法》进行采访时,许多汽车厂家负责人比较共同的“心声”。而他们的这种心态,与10年前的大众汽车有些类似。当时,大众在意大利销售的车辆价格较为便宜,出于“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大众不允许意大利经销商把车辆卖给德国和奥地利消费者。当然,这样的苦衷并没有得到《反垄断法》的谅解,那一次大众付出了9000万欧元惨痛代价。
比起国外动辄有着百年历史的车市相比较,我们的车市的确还显得年轻。如果从2000年首款10万元家轿赛欧诞生算起,轿车大规模进入老百姓家庭的时间才只有仅仅8年。一些汽车厂家的担忧似乎不无道理:毕竟车市尚未完全成熟,如果这时突然打开价格与区域限制会不会导致市场混乱?一名企业负责人甚至给记者描绘了一幅未来车市“惨景”: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为图便宜会立刻蜂拥到有着“价格洼地”之称的北京车市去买车,而经销商为了挽留客户将马上展开价格大战,一辆原价30万元的宝马3系将降低至10万元出售……
《反垄断法》开始实施后也许会有一段的适应调整期。这段时期汽车企业将很难再通过“指导价”来维持高额利润,而汽车经销商终于可以不用小心翼翼看汽车厂家的脸色,可以根据自己的库存情况与利润分配来调整实际的售车价格了。也许以后的车市会出现不少类似商场“限时抢购”、“花车特卖”这样的促销招数,但绝对不会出现汽车厂家担心的“末日”景象。为什么?很简单,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为了图便宜到北京去买车。因为首先要得到那个宣传的价格必须做上牌、保险在内的“一条龙”服务,这与我以后用车的地点是相悖的;另外坐飞机到北京去再将车开回来,路上耽误的一周时间不说,谁有那个超人般的体力啊?(钟昆)
【详读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究竟有些什么条款将对今后的汽车行业产生影响?让我们一起来读读这些可能影响车市的细则。
加价卖车成为历史
第二章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第一款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解读:本条文的明确规定,对汽车行业的影响可能将导致加价卖车成为历史。之前,很多国内非常强势的车型在其进入市场的第一时间由于供求关系的原因会出现地区性的加价销售状况,这样状况达成多半是因为本地区的数家经销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达成了一定的价格共识。《反垄断法》实施之后,这样的情况将被遏制。
购车跳出区域限制
第二章 第十三条 第三款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解读:以前,成都人到重庆或者北京买车必须要先在当地上户,然后再转户落地成都。这些都是因为厂家区域销售的限制,本地职能部门没有异地车辆的上牌资料,因此无法上户。而《反垄断法》实施之后,这样的区域销售壁垒将被逐渐打破。
汽车最低限价作古
第二章 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第二款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解读:一般厂家为了维护品牌价格的稳定,对代理经销商都有最低限价的要求。大部分品牌经销商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时候都不能越雷池半步,一旦低于最低限价,就将受到厂家的处罚。而该条款实施之后,经销商只要是非恶意地低价倾销商品都将被视为合法。
4S模式或将终结
第三章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第四款 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解读:目前国内汽车市场,厂家指定经销商只能销售单一品牌。展厅内不能销售其他品牌车型,但本条文实施之后,经销商将能够跳出厂家圈定的销售范围,只要能够保证货源,并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所有品牌车型都可以进行销售。这样一来,原本的授权4S销售模式就将面临挑战,一些资金雄厚的经销商就可以跳出品牌限制代理更多车型。与此同时,也为汽车经销商中出现“国美”、“苏宁”这样的超级航母奠定了法律基础。
地方保护主义被取消
第五章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解读: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汽车产业,地方政府往往会制定一系列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市场政策。而《反垄断法》执行后,这样的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就将被视为违规。如此一来,北京街头的出租车就不能只是伊兰特或索纳塔;重庆街头就不能只是羚羊、天语或蒙迪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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