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乔伟辉实习生赵成顺文记者李文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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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郑州警方统计,郑州目前共有公务车约10万辆,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10%。然而,在交通事故、酒后驾驶、闯红灯、闯禁行、违法停车等各单项“评比”中,公务车“成绩”几乎都超过了10%,有些单项还遥遥领先,俨然已成交通违法的“主力军”。从7月10日起,郑州警方硬起手腕治理公务车。
现实:
交通违法“评比”公务车成绩“优秀”
郑州市交警支队最新统计的一组数字显示,2008年以来,郑州共发生交通事故1049起,其中涉及公务车的163起,占总起数的15.3%。
警方共查处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41万余起,其中公务车7万余起,占总起数的17.1%。
酒后驾驶3500起,其中公务车1000余起,拘留醉酒驾驶人530个,其中公务车驾驶人64个,分别占总起数、总人数的28.6%和12.1%。
违法停车13.9万车次,其中公务车4.3万车次,占总起数的30.9%。
全市电子警察未处理记录18万余起,其中公务车1.5万余起,占未处理比例的8.4%,大部分车辆不止一次被电子警察拍到,往往是一辆车多次违法不及时处理,有些车辆甚至达到三四十次。
郑州目前共有公务车约10万辆,占机动车保有总量的10%,相当于路面行驶的每10辆机动车中就有1辆是公务车。然而,在交通事故、酒后驾驶、违法停车等各单项“评比”中,公务车“成绩”都有“优秀”表现,有些单项还遥遥领先,俨然已成交通违法的“主力军”。
常志军说,从交警掌握的情况来看,公务车的交通违法现象主要有:闯信号、闯禁行、乱鸣警报器、乱鸣喇叭、违法超车、争道抢行、随意调头、违法停车、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等。
案例:
公务车司机撞人后逃逸
7月14日上午10时,在大学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交警三大队民警正在检查从直行道违规并到右转道的车辆。“查了一个小时,共查处了16辆车,其中公务车有5辆。”民警李东亚对记者说。
相对于并道这种“小违章”,公务车司机酒后驾驶、事故后逃逸等屡有发生。
据郑州市交警支队透露,3月26日零时20分许,郑州管城区政府工作人员张静安驾驶“豫AKJ075”轿车在管城街由南向北行驶,在管城街与商城路交叉口,“砰”的一声闷响,该车与沿商城路由东向西而行的“豫GC7303”轿车撞到了一起,“豫GC7303”轿车的两名乘客受伤。经调查,张静安是酒后驾驶,他的“坐骑”是管城区公务车。
5月14日17时30分,苏云轩驾驶“豫AC5052”轿车沿航海路由东向西而行,当行驶至岔河村口时,撞到了一辆沿航海路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车,电动车驾驶人赵正领受伤。事故发生后,苏云轩驾驶“豫AC5052”轿车逃逸。经查,“豫AC5052”轿车登记注册车主是黄委会机关服务局。
本来,公务车驾驶人应该是文明行车的社会表率,但居高不下的交通违法数据,不仅恶化了郑州交通环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处罚:
公务车交通违法将被顶格处罚
在市区内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是最常见也是危害最大的违法行为。
按照“交通法”的规定,交警在街上拦住酒后驾车者,将暂扣其3到5个月的驾照,并处以200元到500元的罚款。如果是醉酒驾车,驾驶人将被处以500元到2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被暂扣3到6个月驾照。“开公务车的司机一般关系比较广,一旦酒后驾驶被拦下后,他总能通过各种关系找人说情,最后我们也不得不放行。”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一名在郑州街头执勤的民警对记者分析说,“对酒后驾驶公务车的司机,能依法处理一半就不错了。”
今后,执勤民警遇到的这种“有法难依”的现状或许会有所改变。
常志军对记者说,此次专项整治公务车交通违法行动,郑州警方将严格按照“交通法”的规定,对交通违法的公务车辆一律予以顶格处理。也就是说,如果醉酒驾车,公务车驾驶人将像其他驾驶人一样,将被顶格给予15日行政拘留、2000元罚款、暂扣6个月驾照的处罚。
机制:
司机违法抄告单位
常志军说,对于公务车交通违法,警方将对其“处罚一批、通报一批、处理一批”。
按照郑州市政府的规定,交警在治理公务车交通违法行为时,要登记交通违法信息,每月由专人将登记信息汇总,上报郑州市政府。
郑州市属各单位在接到通报后,要对本单位被通报的驾驶员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专项行动结束时,交警部门将对各单位公务车交通违法和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情况进行汇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主管领导要向领导小组作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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