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顺利进行及开幕式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8月8日12时起至8月9日2时止,对六环路(含)以内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禁止载货汽车(含持北京奥组委核发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及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载货汽车)和“绿色通道”车辆通行。
二、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含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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