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汽车行业分析师认为:汽车消费税调整和市场预期一致。预计该举措将抑制大型车的消费,但对小型车的推动作用有限。
8月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官方网站上挂出一则重磅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
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
%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7月份,本报曾详细披露过汽车消费税三档调整的比例。13日财政部的消息与本报此前报道的内容一致。
据了解,目前排量在3升以上的乘用车多为进口车,而排气量低于1升的多为自主品牌汽车。如排量0.8升的奇瑞汽车QQ3、哈飞路宝、吉利美日、等。
13日,多家汽车行业分析师认为:这一政策和市场预期一致。预计该举措将抑制大型车的消费,但对小型车的推动作用有限。因为小排量汽车售价多在5万元以下,降低2%,相当于消费者的购车成本降低1000元,对消费的推动作用有限。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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