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确认事故是套牌车所为
由于古女士迟迟未收到肇事方的赔偿,于是,她将凌志车的驾驶员有某和“车主”颜先生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总计6.6万余元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费用。
收到传票后,颜先生很气愤,他拒绝签收传票。因为,这段时间,他的车一直都在深圳,有小区停车场的记录为证,中山的车祸绝对不可能是自己闯下的。后来,颜先生意识到,这次车祸极可能又是套牌车的“杰作”。
随后,他找到处理事故的中山交警支队城区大队,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但更让颜先生吃惊的是,该肇事车不但品牌、外形、车牌与自己的凌志车一模一样,连发动机号、车架号都分毫不差。甚至,肇事车司机有某持有的行驶证上的名字、地址也跟颜先生的完全一样。
颜先生马上作出反应,他提交了申诉材料,等待交警调查和法院审理。
前天,记者与颜先生一起赶到中山。城区交警大队一名姓张的交警出示的一份鉴定书显示,古女士被撞案中肇事车辆的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有被铲改的痕迹。交警告诉颜先生,已经证实事故中的那辆凌志车为套牌车,他们已经扣押了该车辆。
至于事故发生后为什么没通知颜先生?这位交警解释,当时肇事司机留下了联系方式,他们把事故责任认定书寄给了肇事司机,所以就没有寄给颜先生。
“接下来,我们会向法院递送一份文书,证明事情真相。”这位交警说,颜先生就可以从这起官司中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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