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消费税、燃油税、购置税,历来都是汽车行业的焦点话题,其中燃油税悬而未决、争议重重,在持续高企的原油价格压力之下,燃油税实际上已经错过了出炉的最佳时间;消费税同样充满疑问,虽然历经多次调整,但促进车市小型化和环保化进展不大。
上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不过,这个调整方案一出炉就面临争议。消费税税率调整的关键在于限制大排量车的消费,鼓励更为环保和适合中国国情的小排量车型的消费。但这个呼唤多年的调整不仅姗姗来迟,而且因为涉及调整的车型相加占据全部车型总量不到15%,实际上难以动摇目前车市消费的根基。
从实施的细则来看,由于1.0~1.8升主力车型的消费税率没有任何调整,对于真正指导车市消费是否会立竿见影仍然值得怀疑,特别是1.3~1.8升这部分占据中国车市消费主力的车型,仍然难以大幅度刺激消费倾向从大排量车转向小排量车。
而且,此次调整中1升以下车型的调整幅度折合之后一般不到1500元,这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仍相当有限。而且众所周知,高排量车型的消费者对价格普遍不敏感,虽然调整了消费税,20%的调整幅度已相对比较大,但对于这部分消费者来说,他们如果坚持消费大排量豪华车,因为消费税的调整转而购买低排量普通车型的消费者可能只是一小部分。
燃油税同样如此,实际上,由于油价的持续攀升,我们已错过了实施燃油税的最佳时机,在2003年左右,当时的燃油价格只有每升3元左右,即使按照25%的燃油税率计算,增加燃油税之后价格仍然不到每升4元,但如今93号汽油的价格已攀升到每升6元以上,按25%的调整幅度调整后的价格已接近每升8元,消费者增加的成本会更加明显,对于车市的影响将更加显著,决策者的难度将更大。何况根据油价的走势,在2009年超过每升8元的可能性更大,25%的燃油税将使得汽油的价格突破10元,调整难度可想而知。
所以,对于决策者来说,由于燃油税牵涉的部门和利益相关体过于庞大,无论是庞大的就业还是各地各部门的利益分配问题都困难重重,所以,每年都说的燃油税成为日积月累的老大难问题,时间越往后拖,困难将更加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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