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13日),北京市政府公布的最新一期政府公报称,本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节能行动”十项措施,其中包括公务车按尾数每周少开一天、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停开电梯等内容。
根据要求,本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同时,本市还将加快推进公务车改革。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此外,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全市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
根据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本地区全民节能行动,会同质检、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能效标识、过度包装等的监督检查。
■附件·停开牌号尾数
日期 停开尾数
星期一 1和6
星期二 2和7
星期三 3和8
星期四 4和9
星期五 5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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