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旖旎)上周,市民叶先生收到一张河北清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河北清河交警大队)的罚单,但叶先生说他的车从未去过该地。
叶先生说,9月18日他收到河北清河交警大队寄来的交通违法告知书,称今年8月24日他的车在清河县渤海路有超速违规记录,并要求他15日内到当地交通违章处理办公室缴纳相应罚款,或将罚款寄至河北省清河县邮政局交通违章代办处。
更令叶先生奇怪的是,通知所附的违章车照片是一辆大众而不是他的本田,但两车车牌一致,加上之前未收过手写地址的告知书,叶先生觉得自己遇到了骗子。
24日,叶先生来到崇文交通支队。交警表示,市内的告知书都是机打的,但仅凭这一点不能判定告知书的真伪,具体情况建议叶先生向河北清河交警队咨询。
记者随后致电河北清河交警大队,该队交警表示,告知书确实是从该队发出。该交警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有人套用了叶先生的牌照所致。希望叶先生将告知书及其行车证复印件寄回,如果经核实超速确系套牌车所为,交警大队将删除此次违规记录,追查套牌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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