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1日至明年4月10日,北京私家车每周停驶一天。一项涉及数百万人利益的公共政策,在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的情况下,在结束单双号限行仅一周后就以通告的形式匆匆出台,令人颇感意外———
“我无意做刁民,但我有权不满”
“周一到周四,哪天不开车,问题都不大。唯独周五,闺女学琴,我得开车把琴拉到老师家里去。偏偏我车尾号是0,周五不能动,我们家住得又偏,不好打车。我们娘俩可怎么办呀?”总惦记这事,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范女士心情很不爽。
9月28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交通限行的通告,让北京众多有车族陷入苦恼,范女士是其中的一员。
通告说:
“一、从2008年10月1日起,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具体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
对于停驶公车,人们无不拍手称快,认为“停得还不够,最少停一半”。而对于私家车每周停驶一天,却看法不一。各大网站论坛,“骂声”压倒叫好声。
和范女士为此苦恼不同,也有混不吝的主儿。“我管它限行还是不限行,车该开还得开。警察逮不着,拣个便宜;逮着了,给他钱就是,我倒看看他凭哪条哪款处罚我。”小陈这么说。
也许他说的是气话。一位网友在博客上这样写道:“我无意做刁民,但我有权不满。”
不做刁民公然抗法,这固然值得庆幸。然而,对一个社会来说,让很多人带着不满生活,是不是也是件挺危险的事儿?
怎么不听证?
之前媒体上有关长期单双号限行可行性探讨,让市民对于停驶有了一定的思想准备,让人意外之处在于:一项涉及数百万人利益的公共政策,竟然在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的情况下,在单双号限行结束仅仅一周之后就匆匆出台。
反对限行私家车的声音占了上风。也许有人会说网上调查不可靠,但如果不否认这样的调查结果至少代表了一部分民意,那么,在这部分民意未充分表达之前就出台限行政策,在程序上是否正当?
人们感到最可怕的地方,也正在于此———既然在北京,一纸通告可以每天让数十万辆车停驶,其他地方也就没有什么不可以;既然一纸命令可以让你一周停驶一天,想让你一周停驶三天五天,想来也不会是多难的事儿。
之前的探讨中,无论赞成还是反对,所有人都在一点上有共识,那就是:最终的决策,必须在充分调研、论证,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之后作出,必须是民主程序的结果。所以,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如果要限行,充分征求意见之后,一场唇枪舌剑的听证会是绕不开的程序。
作为现代公共政策的重要程序,听证对于促进和实现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意义重大。在政策选择中引入了听证程序不仅可以有效抑制和防止政府自利性,解决政策制定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可以广纳民意,争取民心,增强政策选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革新性政策听证,尤为重要。由于革新性政策会触动一些人利益,会引起一些人不满,这种政策的执行往往很难一帆风顺。为了把这种不满控制在不危及社会稳定的范围内,必须对政策内容加以周密、全面的考虑,把可能遇到的问题与相应的解决措施都预先考虑到。这时候,举行专家听证,可以对政策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举行利益相关者听证,可以使政府更多地考虑到人民的切身利益,从而把政策对民众的不利影响减低到最低限度,使政策更公平合理。
然而,我们没有等来这场听证会,却等来限行的通告———让你停你就停,没得商量。
或许,有人会说:“关于这一话题,之前媒体说了不少。目前的决策,或许已经考虑了各种声音。”这或许是事实。然而,正如“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一样,包括听证会在内的民主程序,也需要以让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偷偷借鉴不算数。
或许,还会有人说:“早一天限行,就早一天道路通畅,早一天看到蓝天白云。”高效率的确是政府应该追求的目标,然而,只有建立在正义(包括程序正义)基础上的高效率,才是有意义的。
是不是还会有人这样问:“哪部法律规定这种事必须听证?”我的确找不到。但政府制定任何一项政策、做任何决策,除了合法,还要合理。有没有一部法律明文规定,这种事一定要开听证会,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征求民意也不止听证会这一条。有关部门越过所有民主程序发布通告,让人产生这样的疑惑:在一项涉及数百万人利益的决策中,莫非政府并不认为有倾听民意的必要?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为什么不说理?
当一项决策没有考虑或者没有充分考虑民意的时候,部分人对它不满,就是很正常的事儿。此时,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者而言,通过“讲理”,将他们的不满消解到最小限度,就是必须的管理智慧。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告诉我们:限行为什么是正当的、合法的。
对于“判决书要说理”,我们并不陌生。为什么要“说理”?从公正的角度,是让当事人明白,为什么是这样判而不是那样判;从功利的角度,则是让当事人认可判决,自觉履行判决,从而达到息诉的目的。
出台公共决策,也同样有一个“说理”的问题。在之前的探讨中,在诸如“限行是否侵犯车主的私有财产权利”、“限行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等问题上,赞成和反对双方的主张针锋相对。如果事实不是政府明知限行违法而执意出台相关政策,那么,每周停驶一天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有关部门认可了赞成限行一方的主张。于是,作出上述决策的部门,有责任告诉面临不利后果的另一方:限行,为什么不侵犯车主的权利?限行的法律依据,又在哪里?
限行通告写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如何如何,那么,请告诉我们:“有关规定”是哪条哪款?也请说明,每周停驶一天,而不是一周两天,或者一个月一天,背后有怎样的数据支撑?如果嫌放在通告中啰嗦,可以通过发布会的方式,让大伙心里也明白明白。遗憾的是,再有两天新政就要实行,却没有人对此作出任何解释。
和召开听证会一样,让政府“说理”,也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面对数百万为了社会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百姓,站出来说说理,难道不是消除他们内心的疑惑最简单的方式?难道不是赢得百姓支持最有效的方式?
站出来“说理”,这要求不高吧?
接下来的事,还多着呢
政策出台,简单,但执行起来,会有很多问题。下面几个,或许是公众最为关心的:
第一个:如何让限行更人性化?
10月7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这么一件事儿:家住北京望京的于先生家有两辆车,自己和妻子一人一辆,两辆车尾号分别是2和7。按照新的限行政策,每逢周二,他家两辆车就全都得留在小区“趴窝”了。就于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交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车主拥有两辆同一时间限行车辆,目前尚不能办理换号业务。
限行会给车主生活带来不便。如果不便是他们必须承受的代价,那么,如何把给他们带来的不便减小到最低限度,却是社会管理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奥运单双号期间,家庭有两辆车的,可改单双号,残疾人驾车出行不受限制,等等这些举措,都值得借鉴。
第二个:如何避免限行成为“专治老百姓”?
奥运之后,歌唱演员李丹阳“开宝马当街舌战交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当日是单号车通行日,李丹阳驾驶的白色宝马车却是双号车,因此被交警拦下,要求出示证件,引起李丹阳的不满,引发当街争执。
在随后接受采访时,李丹阳为自己鸣冤。其中的是非,说不清也不想说,我只说一个事实:李丹阳的车,确有特别通行证,单双号都能开。奥运期间,全北京有多少辆这样的特权车,我们无从知晓。
按照这次通告,只有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内的五类车,不在限行之列。也就是说,除了这五类车,所有车辆都应该一视同仁地被要求严格执行限行。
考虑到中国国情,如果做不到“一刀切”,那么,请将颁发特别通行证的标准和数量,向社会明示。因为,一旦限行成了“专治老百姓”,不仅限行的目的无法实现,百姓自觉限行的决心也会受到损害。
第三个:如果有人不服,讨要说法的渠道能否畅通?
即使有关部门出来解释,对于限行合法性,也未必每个人都认可;对于用一个月养路费作为限行补偿,也未必人人满意。对于不认可、不满意的人来说,讨要说法途径的畅通,就至关重要。
可以提请全国人大对限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有对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否违反法律的审查权,有对各级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监督权。
还有一条路可走:诉讼。如果北京车主认为限行侵犯了自己权益,或者对补偿不满,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讨要说法。在目前司法体制下,在地方法院诉地方政府,很难,希望北京能带个好头。
截至10月7日14时。如果这算民意,我们关心这部分民意该如何得到尊重。(记者 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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