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0月22日电(记者李倩、徐晓蕾)自昆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后,提高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效率,简化和缩短了理赔的手续及时间,特别是快处快赔服务点的设立,方便了当事人自行协商后的保险理赔,缓解了因小事故而影响大交通的问题。
据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苏志忠介绍,昆明城市面积小,机动车增长速度快,交通基础设施总量不足、交通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之违章停车,车辆乱停乱放、插队、抢信号、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发生,导致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解决该问题却没有根本改善。
“到8月20日,昆明市有95.6万辆机动车、130万名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高度集中,全市主城四区的小轿车有34.1万辆。经过分析,我们发现昆明城里每天平均发生各种交通事故100余起,其中90%以上都是磕磕碰碰、彼此轻微刮擦的小事故,因此决定在盘龙、五华、官渡和西山四区,针对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不涉及人员受伤的轻微交通事故实施快处快赔,以期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问题。”苏志忠说。
快处快赔的利民便民之处逐步显现。首先,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节省了报警、接警和勘察现场的时间;其次,各财产保险公司定损互认,合理调整分配了保险资源,而且交警和保险公司联合设立快处快赔服务点,方便了当事人自行协商后的保险理赔。
云南省保监局副局长华日新说:“今年1月-9月,昆明市车险业务市场份额较大的人保、平安、太保、大地产险四家公司共办理机动车快处快赔案件2万余件、支出赔款近3000万元,平均结案周期仅4天。我们还统一了7个服务点的快速理赔单证,简化工作流程,加快了理赔速度,并通过公司间规范的操作和信息沟通,有效规避了虚假骗赔案件的发生。”
苏志忠谈到,快处快赔也出现一些问题:如有的机动车驾驶员对快处快赔的认知度不够,发生事故后依然在路上争执,或者堵在路上等待交警处理;有些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后,对责任认定出现争议;有些事故双方填写协议书后,因无责方损失小或者无损失,导致有责方车辆单独前往服务点,对后期处理造成难度;还有的车辆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查勘定损的手续较为复杂等。
驾驶员王刚说:“夏利车发生轻微擦碰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与奔驰、宝马不同,若非专业驾驶员对此了解甚微,无法准确认定。同时驾驶员要随车携带粉笔、拍照的手机、照相机和协议书,发生事故后要取证留资,这也不是所有驾驶员都能做到的。还有就是快处快赔服务点不够,有人为了寻找服务点也花费许多时间。”有人也提出,如果夜间发生擦碰事故就无法到服务点处理,希望能拓展这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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