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起亚汽车受到商务部暂停进口许可证的制裁之后,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再次面临相似的警示。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日前透露,2008年8月在上海成立的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总经销商的身份将中国企业原来设立的50多家沃尔沃经销商网络纳入掌控之中。
授权经营合同规定,沃尔沃有权在任何时候无需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而不给经销商任何补偿;强行规定经销商所属的集团都不得经营除沃尔沃品牌以外的任何产品等等诸多霸王条款。律师指出,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也有悖于国际商业惯例。据此,汽车流通协会在写给四部委的报告中建议:政府部门责令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并纠正其违法违规行为;重新审查认定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总经销商资格;暂停对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进口许可证发放。
由于手机无人接听,截止发稿,记者暂未与沃尔沃中国公关总监孙玮取得联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涛表示,该事件正在解决当中。“尤其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期,一味不平等对待经销商的厂家行为,应该得到制裁”,宋涛称。
对于近日频繁出现的对进口总经销商的投诉和制裁事件,业内人士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即将出台的标准经销商代理合同而进行的铺垫。而对这一代理合同,负责起草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表示,希望可在本月通过商务部的审批,下月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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