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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频道 > 专题 > 燃油税改革 > 燃油税最新报道

呼吁多年终于有望 八方民众热议燃油税

    编者按:民众呼吁10余载的燃油税终于有了音信:目前,有权威部门的专家称12月燃油税有望开征,同时介绍了相关的实施方案。一石激起千层浪,燃油税政策一旦实施,成品油价格、养路费、过桥过路费等热点问题能否得到解决?连日来,社会各界议论纷纷,来自全国各地的1773名车主更是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先进行成品油降价再开征燃油税。

那么,燃油税究竟应该如何征收?在燃油税开征之前,还应处理好哪些问题……本报征求了全国多个地方部分读者的意见和建议,也希望能对燃油税改革提供些许参考。

  征燃油税别耽误油价下调

  □卞广春(江苏江都银行职员)

  关于征收“燃油附加费”,把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显示“多用路者多付费”的原则,一直有争议,且争论了14年。可想而知,一个争论了14年的问题,忽然间就有结果了,公众真有信心期待在尽短的时间内获得最明晰的解决思路吗?

  即使有关方面以前犹豫不决,现在斩钉截铁,我们仍然有必要先把燃油的定价机制理理顺。因为人们心里一直有这样一个解不开的疙瘩:为什么油价提高时,批准价格调整的部门快刀斩乱麻,而油价调低时,却扭扭捏捏呢?

  油价是油价,养路费是养路费。本来燃油定价机制就捉摸不定,部门利益、国际油价、垄断行业亏损、模糊的定价规则等掺杂在一起,孰是孰非,叫人百思不解。若油价与养路费等混为一谈,岂不是更加难以说清楚了?

  还有报道说,成油品价格改革和燃油税改革将联袂推出,有关方面这样省事,老百姓可就稀里糊涂了。现在说不清楚,一旦国际油价上升,老百姓又是一阵猜疑与不满。

  征燃油税,千万别耽误了油价下调。令人不安的是,出台燃油税不一定如人们想像的那个速度。如果下个月不开征,持续的高油价也不降低,这些由公众埋单的燃油消费,岂不是要花冤枉钱,那些垄断行业又岂不是没事偷着乐了?因此,确定油价定价机制先于燃油税出台,可能更符合情理。

  燃油税不妨边征收边解决问题

  □万阕歌(江苏沭阳公务员)

  燃油税问题是人们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每年全国两会必然提及的一个话题,更是近期舆论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燃油税到底该不该征收,以及何时才能开始征收,俨然成了个一触即发却又遥遥无期的“燃油税门”。自上周以来,关于燃油税将实施的消息甚嚣尘上,其中涉及具体方案和时点的说法却又不乏矛盾和疑点。来自全国各地的1773位车主于日前“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就成品油及燃油税事宜,请求先进行成品油降价,再讨论燃油税的开征事宜,显然是等得不耐烦了,也可以说是一种鞭策。不知国家发改委对此有何感想?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曾表示,当前推高物价因素较多,不是出台燃油税的良好时机。其实不说我们也理解,开征燃油税涉及诸多方面问题,仅部门利益协调就非易事,困难可想而知。何况当时国际成品油价格不断走高,国内物价上涨也较快,在这双重压力之下,还真不是开征燃油税的良好时机。

  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困难和不利因素总是随时存在的,若非等到万事俱备、万无一失的时候才开征燃油税,那恐怕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或许再过十年、二十年也实现不了。

  所以,以笔者浅见,不如变长痛为短痛,先把燃油税给开征起来再说,涉及的有关问题,在征收过程中不断完善和解决。细数一下,到目前为止国家推出了多少大的改革措施——对外开放、企业改制、公务员制度、区划调整等等,每每不都获得成功了吗?难度再大,大不过办法和决心。只要国家政策需要,从上到下乃至全国人民,总会理解、支持和配合的。燃油税一旦真正推行了起来,相信有关部门、广大人民会积极支持的,相关问题也会迎刃而解的。

  降油价不能等待燃油税

  □李克杰(山东济南大学教师)

  笔者认为,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能等待燃油税出台,更不能指望降低油价与燃油税正式开征选择同一时间点。因为国内成品油的大幅降价已经具有紧迫性,而燃油税方案的出台到正式开征至少还有近40天的灵活选择期限。

  首先,在国际油价持续暴跌之后,国内成品油价

  格已经在高位运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一方面从维护油企经济利益角度看也已经充分消化了原油储存,不会导致油企严重亏损,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有效补偿,另一方面国内经济和用油单位及个人已经长时间承受了高油价带来的压力,许多行业已经不堪重负,降低油价变得十分迫切。

  与此同时,高油价给国内油企每日带来近3亿元的暴利,进一步加速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平,刺激公众的敏感神经。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条件下,中国政府为了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已经推出总额达4万亿元的投资救市计划,而此时如果继续维持比美国还高出50%的高油价,显然是有悖政府救市宗旨的。因此,国内油价的下调刻不容缓,应分秒必争。

  之所以下调油价不能等待燃油税,是因为降低油价与征收燃油税并不存在非常紧密的联系,尤其不必同进退。毋庸置疑,下调国内油价绝对不能等到2009年1月1日。否则,再有40天的高油价,其对国内经济的负面影响将会大大抵消政府救市计划对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的积极作用。中国政府在推出4万亿扩大内需方案时明确要求“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其实在笔者看来,这几点要求不仅仅适用于4万亿投资,而且还应适用于其他各项旨在扩大内需的管理措施上,其中就应该包括调整国内油价。

  总之,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决定了“降油价不能等待燃油税”!

  燃油税方案为何干打雷不下雨

  □姜英伟(广东江门大学生)

  中国是世界上收费公路最多的国家,所以“燃油税”的实施也是众望所归的好事,但是“费改税”的内容,虽已经逐步缩小到公路养路费等交通维护和建设方面的7种相关收费,但不包括过路过桥费的说法确实难以让人接受,老百姓苦等了若干年的“燃油税”肯定要见识一下她的真实面目,但是“费改税”的具体内容究竟是什么老百姓却不能得知,如果老百姓都不能参与进来,行使足够的话语权,那么实施的“燃油税”就不一定是老百姓想要的“燃油税”。更何况“燃油税”的实施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困难。

  根据修订后的《公路法》,燃油税是用来替代养路费的,原来的养路费是地方行政部门的专项费用,专款专用。燃油税是共享税,由各地的国税部门征收,并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归根到底,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分配问题。中央占多了,地方交通建设就会缺乏资金,地方占多了,国家统筹就缺乏资金。养路费地方占用多,燃油税国家占用多,这是铁定的事实,也是无法调和的矛盾。

  再说,以“多用路者多负担,少用路者少负担”为原则收取燃油税,对种田的老百姓来说就是在增加负担,无形之中提高了农业生产成本,即使说农用油不用纳税,但是如何界定呢?肯定会产生一系列的走私派“以假乱真”,更严重的是当“燃油税”实施后,一些加油站肯定要配备税控机,这就更为“走私派”制造了走私机会,比如走私原油,或者是开设黑加油站等偷税漏税方式。

  还有,“燃油税”的实施最受影响的产业是我国的汽车产业,燃油税一方面能够促进车辆的使用者采取措施降低油耗,同时也会对汽车消费产生影响,鼓励汽车厂商加快发展节能车型和淘汰高油耗车。无形之中就提高了汽车厂商的生产成本而削弱了其原有的利润空间。以前一些免养路费的交通车辆的燃油税由谁来承担,也是不能排除的争议性问题,纳税人在这一方面是非常自私的,最起码要讨个说法。由此而得出,我国的“燃油税”改革方案也只能是干打雷不下雨,如果想要火起来可真得费一番工夫!

  出台燃油税,老百姓有期待

  □李北陵(重庆学者)

  燃油税的初衷,是试图通过费改税简化手续,节省交易费用,同时能够达到用油者交税,用油越多交税越多的目的。因此,在燃油税上不要搞“中国特色”,取消了养路费,却照样收取各种繁多的公路费。

  在油品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主导作用的条件下,开征燃油税的同时,应当坚持实行政府主导的有弹性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避免形成油价“随行就市”的大幅波动。

  燃油税是推动汽车行业向环保节能方向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但燃油消耗的行业不仅是汽车,在我国燃料油消费总量中,电力行业占比达32%,石化行业占比22%,建材和轻工行业占比14%。据说近年汽车燃油的占比上升到30%,即便这样汽车也不占燃油消费的大头。征收燃油税,要避免给经济带来太大的负面影响。这就需要采取分步实施、逐步调高税率的办法。

  征收燃油税后,油价与国际接轨,必然呈上升趋势,一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如出租车行业、农业可能难以承受,对这些行业,国家可以从增加的税收中切出一块,给予适当的补贴,避免老百姓因燃油税征收而引起负担加重。

  推出燃油税,涉及利益调整。燃油税在中央与地方、在税务部门与公路管理部门之间如何分配,需要妥当协调。征收燃油税后,道路收费将被取消,几十万人将面临重新就业问题,期待妥善帮助解决。

  对油价波动缺少敏感的公务车,不妨加强监督,避免燃油税征收引起党政机关行政费用增加,财政负担加重,向纳税人转嫁。

  燃油税的开征利国利民

  □刘英团(河南南阳市民)

  尽管老百姓迫切希望燃油税早日开征。不过,将燃油税税率定为50%,在当前国情之下,势必增加消费者的消费负担,届时如果路桥费等得不到有效遏制,肯定会民怨沸腾,也将影响到燃油税的推行。所以,笔者以为燃油税税率的确定应当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不能只将眼光盯着国外的燃油税高税率上,在我国税率20%~30%比较符合消费者的心理预期。而且,开征一个新税种,必须有成熟的方案,并且该方案应当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利益主体间也应当展开充分的博弈。

  虽然,燃油税的开征我们没有看到听证或者其他形式的民意,但是,这并不影响燃油税开征的积极意义,首先,燃油税的开征,私车车主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出行方式,降低和节省养车成本,将更多的钱用在其他消费领域,进而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其次,燃油税的开征,许多收费站将有可能被撤销,交通将更便捷、顺畅,这就会刺激更多的中产阶级购买汽车作为代步工具;第三,事实证明,但凡实行燃油税的国家,成品油消费量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没有实行燃油税的国家。燃油税的开征,将会促进小排量、低能耗的汽车的生产,更利于进一步推动整个社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保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因此,燃油税的开征可谓利国利民。

  路桥费不纳入燃油税更符合社会公平

  □孙瑞灼(福建福州律师)

  过路费、过桥费没有纳入燃油税“费改税”的范畴而被取消,这让很多人感觉很失望。他们认为这样的燃油税改革并没有真正减轻百姓负担,因而是燃油税改革的重大缺陷和“瑕疵”。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我赞同路桥费不纳入燃油税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更符合社会公平。

  众所周知,我国收费公路之长、收费

  站之多以及乱收费之严重,堪称世界之最。据统计,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70%。我国车辆过路、过桥费用之高、负担之重,确实已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这些费用最终都转嫁到普通老百姓的身上,成为老百姓一笔沉重负担。现在,有了国家出台燃油税这样一个有利时机,人们当然希望,车辆路桥费能借此东风,得以取消。

  但你想过没有,这样做无疑是变相地将路桥收费行为长期化,将一些本就非法的收费行为合法化。路桥费是在政府“贷款建设、收费还贷”的政策下得以实施的,目前,虽然路桥费负担很重,但按政策这些高速路和大桥的收费都还有个期限。可一旦路桥费纳入燃油税,过路费、过桥费是没有了,可燃油税却大大增加,等于是左手交右手、换汤不换药。可这样一来,本来具有短期性、期限性的路桥费,却变个身份,以燃油税的面目出现,从此长期化、合法化,这无疑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对于路桥费,我们要考虑的不是将它们纳入燃油税,而是如何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和年限问题,让收费标准更加合理、让收费年限更加公平的问题。其实,早在2004年11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就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对于收费达到15年而未还清贷款的收费公路,应按国务院规定停止收费,其债务应由政府偿还。可现实如何?有的收费公路一旦建起来,就收费不止,成了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或只收费不还贷、乱收费少还贷。一些收费公路成了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摇钱树”。今年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因此,我希望有关部门借燃油税出台的时机,对全国的公路收费、大桥收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整顿,如何?

  路桥费能否也“多用油、多负担”

  □孙仲(江苏沭阳职员)

  应该承认,推行燃油税改革,取消路桥费,涉及收费公路(桥)的经营权处置、利益协调等问题,难度不小,短时间内确实难以完成。但燃油税改革目前不能一步到位,并不等于永远也不让它到位,路桥费一时不能取消,也不意味着永远不能取消。只要有关方面能紧紧围绕公众利益动脑筋,并开门纳谏,集思广益,不愁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也许有关方面会说,地方政府贷款修路,然后向过往车辆收费还贷,这是国家明文批准的。可我想说的是,从地方政府到国家有关部门,难道就解决不好路桥建设资金的筹措问题,非得向过往车辆分解、收取吗?早先修建的公路、桥梁,并没有向过往车辆收费,那建设资金是从哪里来的呢?另据悉,我国到2020年有望停止对公路收取通行费,那么,到那以后可以不再靠收费来修路,现在为何不能?有资料显示,目前全世界收费公路达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中国收费公路占全球的70%,既然外国能建免费公路,我们国家为什么不能建?

  今年2月份,审计署发布审计公告,点名部分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违规设站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等,给社会增加了较大的负担。其中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当时即有舆论指出,公路违规收费的问题久拖不决,审计署的一次公告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唯有改变靠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一模式,方能从根本上杜绝公路违规收费的现象。

  以笔者浅见,国家完全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筹集道路建设资金,而不依靠设立收费站收取通行费。其中最可行的,便是将道路建设资金按计划加入到燃油税中一并收取。张平主任在谈到燃油税改革“公平、规范、节约、减负”这一总体要求时解释说:“公平,就是要体现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那么,既然养路费能“多用油、多负担”,为何路桥费不能也“多用油、多负担”呢?车在路上行、桥上过,总得用油吧?用油多,说明对路桥使用的就多;反过来,对路桥使用的多,用油就多,因此多交燃油税,既多担负了道路建设资金,又让车主觉得很合理,乐于接受。

  此外,道路建设资金还可从政府税收中列支——税收取之民,用之民,用来修路建桥为何不可以?何况在路上通行、对路桥造成磨损的,除了车辆还有行人呀,单单向车辆收费来弥补修路资金缺口,显得不公。

  或者,加大车购税标准,把道路建设资金分摊到车购税中——买得起车,就交得起税,一次性把该交的过桥过路费提前给交了,然后想在什么路上跑就在什么路上跑,无需再受收费站之苦、之烦,对驾驶员来说未尝不是好事。这是题外话,与燃油税改革相去甚远,姑且不多谈。

  总之,国家把公路建设的权限和义务收回,统一规划,统一通过燃油税等方式筹集资金,虽然工作难度大一点,但终究能执行下去的,而且避免了地方政府违规在公路上设站收费等现象,何乐而不为?而在国外,好多国家就是这么做的,经验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田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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