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排放车就是黄标车,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由于这些车辆大多是于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欧1标准,环保部门只发给黄色环保标志。据专家研究结果表明,一辆取得黄色环保标志的老旧车辆,其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
北京市约有黄标车近50万辆,其中19座以下的车辆约30万辆。城八区约13万辆,占城八区机动车保有量的13.5%。
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决定2009年实施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
此次控制措施主要内容是推进以淘汰高排放黄标车为主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以推行“绿色施工”为主的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推进以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的工业污染治理,搞好以优化能源结构为主的燃煤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垃圾填埋场污染排放,实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
通告指出,新购机动车严格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登记等手续。北京市党政机关黄标车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部淘汰。
2009年10月1日前,保障城市运行的黄标车全部予以淘汰或更新。从2009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从2009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按本市绿标、黄标车管理规定行驶。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同时向记者表示,政府提倡市民将高污染车辆报废,正在研究对“黄标车”报废进行补贴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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