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对象五:
撬车、砸窗盗取车内物品
需防范指数:★★★
案例:2008年11月,萧山警方在某咖啡店停车场内抓获两名正在盗窃车内财物的黎某和王某。
特征:案件多发生在室外,犯罪嫌疑人瞄准那些超市或者居民小区附近的路边和无人看管停车处下手作案,夜间为主,用自制工具开锁或者砸碎窗玻璃,盗走后备厢及车内物品,作案时间短。主要选择中高档轿车。
网友支招:
网友“小熊乖乖”:车内窃物案件的频发与车主自防意识的不够不无关系。广大车主停车时尽量停在有人看管的或者有视频监控系统的场所,千万不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更不能在盗贼直接看到的地方放置贵重物品比如GPS等。
网友“风继续吹”:在车内显眼处或易发案部位粘贴醒目的提示,时刻提醒车主和乘员下车时带走贵重物品和现金,这样盗贼看到了之后也能“心领神会”。
网友“油条”:在车身贴上警示标志如“本车装有防盗报警器”、“请勿动手”等,通过警告的方式吓走窃贼。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